木桶澡盆里的水还正温热,Erin孙用水瓢舀起一瓢,从头顶浇了下来。水刺激到了她那两根受伤的指头,疼得她倒吸了一口凉气。
尽管主人不允许她享用木桶泡澡,但作为客人,看到主人家还在用柴火烧水,她也就释然了。
又一次,她大胆地在有龚行慎的地方沐浴,甚至还是完全陌生的地方。她的心底是无比的踏实,就像她相信龚行慎的为人,以及他周围的人。
突然,有个不好的念头钻进Erin孙的脑袋:龚行慎会不会趁着自己沐浴的功夫开溜啊?但听到厨房传来的饭香味,她踏实了些。
不,还是不踏实。
Erin孙连浇了三瓢水,快速地穿衣出了浴室。待见到厨房里殷勤忙碌的龚行慎,她才放下心来。
“这么快就出来了,我还以为你要一个人把水都用光呢。”莉莎拎着一桶热水说。
“水还够你洗,不用再添水了,给主人家留点吧。”
“泡澡的话,水哪里够。”
“可是,主人不是说不能泡澡么?”
莉莎摇摇手指,眼睛眯成了狐狸的模样。
“合着只有我啊!”Erin孙恍然大悟地指着自己鼻子。
“不是,男人们都在溪边洗澡。”
说话的是名叫花虫的女孩,她是此间主人越归人的弟子。皮肤是天然的小麦色,眼睛纯净就如院子对面的潭水,上着水蓝色无领短衫,下着靛蓝色阔腿长裤,腰间束了一条红腰带。要是她的嗓门不那么大,且总保持一副别人欠她钱的表情,那么一定很讨人喜欢。
这个村寨叫邬亚,是高山原住民的聚集地,大约有五十来户。邬亚人比戴泽提亚人要温婉得多,他们和睦、勤劳且手工技艺精湛,房屋和大部分器具都是就地取材的竹子。所以,邬亚看起来是天然又纯粹。
“来,手伸出来。”
花虫很贴心地用草药为Erin孙手上的伤口敷药,尽管捣碎的药草和伤口接触的时候有着难以名状的麻木和刺痛感,但片刻后,她就感到伤口清凉,心中感激之情油然而生。
这看起来不是很好相处的小姑娘,原来也是蛮好心的。
伤口包扎完毕,Erin孙道了谢。花虫摆摆手说:“没的事,这些红花苋早晚是要扔的。”
满腔谢意一下子就结了冰,碎成渣,化成一缕烟,丢了。Erin孙憨憨地干笑着,都不知道怎么接话了。
“你闲着没事就坐着,一会儿等开饭,不要碍了我们的事。”
“哦。”
Erin孙乖乖坐到院子里的长桌旁,像个二傻子一样东瞅瞅西看看,实在是不知道做什么好。
院子主人越归人拄着拐杖走到餐桌旁,拉开唯一一把竹编圈椅坐下,闭目养神等开饭。越归人身材瘦小,穿着靛蓝印花圆领上衣和配套的直筒裤子,花白的头发在脑袋顶上盘着,头上裹着过去老太太常戴的包脑。很难想象,他就是江湖人口中的神医。
“越婆婆好。”
像是初次到同学家做客,看到同学家长时要刻意伪装成懂礼貌的好孩子一样,Erin孙的脸上洋溢着笑容,乖巧地打着招呼。可是,越归人一声冷哼,再次将Erin孙的热情推入冰窟:这祖孙俩是不是都有人格障碍啊?
过了一会儿,花虫端着一个簸箕放到Erin孙面前。簸箕里有大米,还有许多小白蠕虫,都是蒸熟了的。
Erin孙看见虫子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心说:午饭别是吃这个特色菜吧?听说南方流行吃百虫宴,原来这儿也流行。
有心不吃,但看到祖孙二人冰冷的目光纷纷投向自己,Erin孙咬着牙,干笑着,心里流着泪劝慰自己:入乡随俗,入乡随俗。然后,她拈起了一条白花花的、江米长的虫子,闭着眼塞进了嘴里,连嚼都嚼就吞进了肚子里。
花虫愕然地瞪大了眼睛,又把簸箕往Erin孙推了推。
以为花虫是请她多吃点,强压着呕吐的欲望,Erin孙又拈起了一只大肥虫放进嘴里,依然是一口吞下。
花虫的眼睛瞪得更大了,在瞪了Erin孙十秒后,她才缓缓吐出疑问:“好吃吗?”
听到花虫难得低声说话,Erin孙有些诧异地呆了一下,说:“还……还好。”
花虫立马指着Erin孙冲越归人大喊:“姥爷,她是个变态!连我准备喂猪的米虫都吃。”
“啊?啊!姥爷——不,呕——”
正儿八经的饭菜上桌时,Erin孙把肚子里的酸水都吐净了。看着龚行慎和弗洛伊德下厨烹饪的琳琅满目的饭菜,她居然没半点胃口,尤其那一碗喷香的米饭,怎么看都难以下咽。
席上充斥着淅沥呼噜的扒饭声和叮叮咣咣的碗筷碰撞声,花虫偷偷和莎拉,也就是弗洛伊德医生,讲述Erin孙方才的两件糗事,笑得不亦乐乎。说是窃窃私语,事实上,花虫的声音足够在座的各位听得一清二楚。
莉莎乐得喷饭,然后看着一碗白花花的米饭,竟然没了食欲,索性把饭碗往前一推,拿起一条手剥笋,剥掉硬皮,咔嚓咔嚓,嚼了起来。
张衢亨扒拉着米饭,像是要找有没有漏网的米虫幼虫。在发现没有后,他颇有些失落地夹了一筷子腊壁虎,狼吞虎咽起来。
柳别叶干脆放下了筷子,那位和库里夫人刚好相反的越归人老爷子跟没听到似的,继续就这摊鸡蛋小口吃饭。
看起来,唯有弗洛伊德抓住了事情的本质。她像是在看异食癖患者一样,审视着Erin孙。这种能看穿一切的眼神,看得Erin孙产生了一丝不挂的羞耻感。
“其实米虫经盐焙炒过,又香又脆,味道还是不错的。”
龚行慎的反应最为平常不过,他大口吃着饭,开始说起常见粮食蛀虫的食用方法。照他的说法,专吃坚果的白色幼虫用火烤过之后,和碎的炸方便面渣子或是面包屑拌在一起,撒上些椒盐,比吃肉还香。
说到这里,所有人的碗筷都停住了。他们像是在看妖怪一样看着龚行慎,张衢亨吞了口口水问:“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小时候家里穷,有一次家里一直没舍得吃的核桃生了虫......没想到让老娘找到了新的食材。”
其他人或笑或叹,继续埋头吃饭。
饭后拾掇过碗筷,张衢亨就拉着龚行慎到一旁窃窃私语,瞧他们偷瞄众女的眼神,多半在说些不正经的话。
对此,Erin孙气鼓鼓地嘟起嘴巴,她有满肚子牢骚想对龚行慎说,偏偏被张衢亨那个混蛋抢了先机。
弗洛伊德擦着手从厨房出来说:“你来,我再给你检查下。”
Erin孙只好眼巴巴地看着莉莎朝龚行慎的方向雀跃地走去,依言随弗洛伊德进了屋。
这次,弗洛伊德没再费劲找些量表来让她做,而是开门见山地说:“你放松精神,就算一会儿有厌烦的感觉也不要抗争。”
想来这次她是要直接使用神念来诊断了,Erin孙依言躺在竹榻上。果不其然,她感到有讨厌的东西在窥视她的精神,就像是恶心的男人在盯着自己看。
“不要抗争,想象是龚行慎盯着你看。”
“啊?”弗洛伊德的直言令Erin孙一阵羞窘,“我和他才接触了不到一天的时间。”
“龚行慎就像一颗太阳,连我姐姐那样的冰山都能为之融化。并不是说你爱他,就会卸下防备,而是他本身就是个弱小的傻瓜。”
“你姐姐,就是葛家大小姐?”
“嗯。不过她已经死了。”
“什么?不可能!”Erin孙腾地坐了起来,“她可是隐士计划的关键,没有她的话,龚行慎与第二句预言有关的传言不就不成立了么?”
“安静。”
弗洛伊德不容拒绝的语气,让Erin孙不得不躺回床上。
“有些事情你会知道的。我放任你上了山,就意味着你已经无法从江湖旋涡中脱身了。”
“哼,我现在可是整个江湖的通缉犯。”Erin孙不无得意地说。
弗洛伊德摇头说:“别人躲避唯恐不及。”
“我也是破罐子破摔了。”
弗洛伊德笑了笑,没再回话。过了十来分钟,Erin孙脑中烦人的被窥视感终于消失了,使她的精神为之轻松不少,连带着心情也好了。
“我同母异父哥哥的那缕神念是造成你狂躁症的间接原因,其影响已被我压制到了最低。至于直接原因,就是你的心魔了,我想没必要医治,你就会自愈。”
“我的心魔?”
“你的心魔是好奇心,对龚行慎的好奇心,不是么?”
Erin孙点点头,又摇摇头。她有些搞不懂现在对龚行慎的看法,起初和龚行慎接触是为了事业,后来是为了满足好奇心,再后来,她觉得什么都无所谓了,她就想见见梦里总是出现的龚行慎。
这种想法足够暧昧,但构不成爱。Erin孙这么想,弗洛伊德也这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