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车马喧嚣过,长虹拭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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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小王爷自然姓金,名叫金不换,“浪子回头”的那个“金不换”。

  东都郡为东岳州七郡之首,号称“日照七百里,海东第一城”的锦城正位于东都郡东陲,依山傍海,舟车便利。

  而说起金不换——他正住在锦城东南的万金王府——则是大有来头,父亲金万乘当年随“移星魔手”乔岳苍闯荡江湖,以半壁家产襄助乔岳苍创下“紫禁宫”这座庞大势力。乔宫主便与他歃血为盟,结拜异姓兄弟,封他做了“一字并肩王”。

  金不换这“金小王爷”的称呼,也正是由此得来。金万乘自此钱上加权,便思索着急流勇退、隐居泉林,后半生心血着力培养他这两个儿子。长子金不断学文,胸藏锦绣文章,腹隐莫测机谋,做了乔岳苍幕中主簿;次子金不换学武,弱冠时便已是名满东岳的少年剑客。十八年前他的叔叔金万两一家惨遭贼人屠戮,是他一人一剑,千里寻仇,追杀至北境苍狼国,仇人凶手虽隐迹匿踪,他却因此结交了几位同样初出茅庐,但侠肝义胆的年轻剑客。

  这十八年来,他以游历江湖为名,实则四处寻访当年的弑亲仇人,足迹几乎踏遍天下每一寸角落,可那凶手就如人间蒸发了一般,江湖中再也没了他们的音信——即使是以消息灵通而闻名天下的沧海楼,也难以为他从中打探出半点踪迹。

  十八年,六千日,恨意愈浓。

  金万两于小王爷而言,就如同严父的互补面。万金王府家教近乎严苛,为了让金不换专心习武,老王爷更是铁面如山,容不得半分偷闲,金不换少年回忆中的全部温情,几乎都来自他的叔叔金万两。如今叔叔惨遭横死,这仇恨如何不深刻浓烈?

  论剑前三日,金小王爷已开始筹划。他用一日挑选衣冠,用一日整备车马,一顶黄金冠,环佩七颗离火珠,额前垂悬一枚拳大的赤红色簪缨。一件紫罗袍,自前胸到后背以银丝绣着一百零一朵曼陀罗花。从马厩中选出四匹西域大宛马,浑身雪白没有半根杂毛,拉着一辆青铜盖梧桐木双轮马车,由一位精干忠诚的车夫老金牵僵驾驭。美酒与美人,自然也是少不得。

  一切筹划已毕,车马在晨光破晓之前驶出金王府,一路向西而去。锦城至摩崖岭途径七百余里,于这四匹大宛马而言,不过是大半日的功夫。车马虽疾,车厢却平稳的很,金不换大马金刀坐在车内,左手拥美人,右手提酒壶,倒有说不尽的风流快活、恣意洒脱。

  飞速旋转的车轮驶入一条宽阔的官道,路的尽头,泰阿山如同一条静默盘卧的巨龙,道旁的白杨树仿佛列队冲锋的轻装步兵,向车马后方冲杀掠过。

  当金不换可以望到摩崖岭的山根时,太阳已开始向西方滑落。他抬手撩起锦幔帐,悬挂螭金钩,整个身形探出车厢。他看着端坐身前的老金,坚定的背影如同一块磐石,在风浪中岿然不动,不由得很是满意,他手下的人向来忠诚可靠,无论是驭车的老金还是车内的美人,都足够得到他的信任。

  阳光从西方洒落,把紫罗袍晕染上一层淡软的金,山茶花的清香铺满了整条山路,有风拂过,卷走了金不换远途与酒色的劳乏疲倦,他忍不住仰着身子,摊开双臂,大喇喇地舒展着自己的筋骨,仿佛要把身体里最后一分疲劳也一并压榨出去。

  车厢内突然掠出一丝银光,锋芒直指金小王爷那毫不设防的后背。

  电光石火间,银光没入金不换的身体,没有丝毫反应的时间,舒展的躯体蓦然变得僵硬,犹如一座木雕泥塑。山谷里的风已有了些许冷意,山茶花清香中暗藏着一股恶臭,似乎连原本明亮的天光都暗淡了几分。

  “嗖——”路旁的白杨林中射出一道寒光,瞬息间抹过老金的咽喉,结束了他忠诚又踏实的一生。大宛马失去了指令,也逐渐停下了脚步,惊疑不定地直打响鼻。

  车厢内缓步走出一位妖冶玲珑的美妇人,粉黛凌乱,衣衫不整,赤着双足,一双俊俏的眸子却是杀机尽露。右手握着一柄剑,剑长四尺三寸,剑锷处有两个篆体铭文“赤霄”——“逍遥王”金不换的佩剑。

  “没想到万花丛中过的金小王爷,到头居然栽在女人的手里。”

  顺着声音望去,从白杨林后走出两个人,都是夜行人打扮,只露出两只眼睛。其中一人穿过官道,由对面的白杨树上拔下一柄链子枪,枪尖上还有斑斑血迹,方才正是这柄链子枪结束了老金的性命。

  另一人站在官道中央,一双淫邪的眸子正从美妇春光乍泄的衣衫间扫过。刚才那句话便是自他口中说出。

  “哼——”美妇满脸厌恶地整了整衣襟,“还不快来搭把手,再不老实小心老娘剜了你们的贼眼!”

  “我们还没有摸清进山的路线,你的出手太早了。”手提链子枪的夜行人冷声道,美妇的银针是刺杀金不换的第一步,如果失手,这两位夜行人便要作为后手合力将小王爷击杀。

  “这死鬼的武艺深不可测,机会一旦错过可就很难有下一次了。”

  “呦……这才几天,就学着替他说话了?”

  “你——”

  “她说的没错,机会一旦错过,可就很难有下一次了。”

  金不换僵硬的“尸体”突然活了过来,上半身略向前倾,右腿向后踢出一道隐蔽的弧线,靴尖正踢中美妇的手腕,惊呼声中,赤霄剑连鞘飞起。金不换反手探出,掣剑挥动,剑锋已刺入美妇的胸膛。

  拔剑,回鞘,美妇的尸首缓缓倒下,她甚至连惊愕的表情都没来得及做完。

  金不换自始至终都没有回头,他从来不会把目光停留在背叛自己或是已经玩腻的人身上,哪怕只是一眼也不会。

  手提链子枪的黑衣人长叹一声,“我们还是低估你了,这次低估很可能让我们付出惨重的代价。”

  金不换把赤霄剑举到面前,深吸一口气,似乎剑鞘上还残存着美妇的余香,“但你们并未打算退去。”

  “哼——”黑衣人不置可否。

  “一般的杀手讲究一击不中,全身而退,可你们却不同,”金不换自顾自说道,“你们却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你是怎么发现的?”黑衣人的语气中还有几分不甘。

  金不换朗声大笑道:“孤什么都没有发现。”一边说着话,一边脱下紫罗袍,银针随着褪去的锦袍抖落,袍内分明衬着一件轻薄如纱的金丝软甲,那支银针只是穿透了锦袍,却丝毫没有攻破软甲的痕迹。

  黑衣人不再多问,他们各自亮出自己的兵刃。链子枪长七尺六寸,分七节六环,枪锋雪亮如银,如同一条择机噬人的毒蛇。另一位从腰间掣出一对护手钩,钩长三尺,虎头燕尾,他把双钩交叉于胸前,好似一只挥舞双螯的毒蝎。

  金不换的笑声蓦然而止,一股无明业火刹那间烧至天灵,几乎是从牙缝中挤出四个字:“蛇,蝎,双,煞!”

  “十八年了,金小王爷竟然还记着我们。”

  “孤没有一天不记着你们。”金不换握着长剑的左手逐渐苍白,眼前的“蛇蝎双煞”正是十八年前杀害金万两一家的凶手,当年千里追凶时曾与他们交手三次,但每一次都被他们从手下逃走,“今日便用你们的项上人头,祭奠他们的冤灵。”

  蛇煞冷哼一声,双手一颤,七节软中带硬的链子枪抖成一杆笔挺的大枪,幽冷的枪锋犹如毒蛇吐信,刺向金不换的咽喉。与此同时,蝎煞悄无声息地游走至金不换左侧,护手钩掠过半空,横扫小王爷的左肋与膝弯,竟是后发而先至,封锁住一切闪躲退避的角度。

  好一个“蛇蝎双煞”!只这一式合招,江湖中能接下来的便不过凤毛麟角。然而金不换便是其中之一。

  长剑连鞘交于左手,顺势向身形左下方点去,剑鞘抵住双钩,拇指借力轻推剑锷,赤霄剑凌空飞出,剑格与枪锋撞个正着。金不换反手握剑,一招“风扫秋叶”逼退蛇蝎双煞,这合招便被他轻易破了。

  “名剑录上排名第七的赤霄剑?”

  “正是。没想到你们做了十八年缩头乌龟,眼力倒还不曾落后。”

  三百年前,铸剑大师鄂离津曾铸剑五,三长二短,赤霄剑便是三长之一,采南山赤铜以锻剑锋,熔百工精血以铸剑魂,相传剑成之时漫天赤云如火烧,故此得名,江湖名剑录中位列第七,乃是一柄号令天下的王者之剑。

  金不换生性不循常理,豪放洒脱,手持赤霄正可以发挥出十成威力,剑招讲究以攻代守,大开大合。转眼已攻出七七四十九剑,以一敌二竟能占据上风,可要短时间内取胜却也不易,蛇蝎双煞在刀尖血火中摸爬二十余年,攻守进退、张弛默契早已深入骨髓。如果赤霄剑是一层层奔涌不息的海浪,那么蛇蝎双煞就是一座坚韧牢靠的礁石,任凭风浪汹涌也依旧岿然不动。

  七十招转瞬即过,蛇蝎双煞已被逼入绝境,周身上下多了几条狭长深刻的剑痕。金不换也只是情势稍好,他招招搏命,只攻不守,因此浑身都是破绽,额前那枚赤红色的簪缨被枪锋挑去一半,锦袍上也被双钩撕开几道口子。

  第七十一招,赤霄剑慢了半拍。链子枪的前三节如毒蛇般锁住剑锋,蛇煞心中窃喜,他甚至不需要看便知晓,蝎煞的双钩此刻已经挥出,锋芒掠向金不换的后颈。这一招,便是他们反败为胜的全部机会了。

  似乎金不换的体力已至枯竭,脚步虚浮而散乱,身形如推金山倒玉柱般倒向蛇煞——这是蛇煞始料未及的——剑锋同样顺势向前,在他惊愕的注视中没入胸膛。

  没有呻吟,没有惊呼,甚至连剑刃剖开骨肉的声音都轻不可闻。

  金不换手腕一翻,链子枪在赤霄剑下节节崩断。低腰,回身,长剑横扫,已经掩至身后的蝎煞首级如抛飞的绣球,无头尸体跌落尘埃。

  剑归鞘中,方才这一战耗去他大半精力,可他不愿在此处多停留半刻。亲手杀死仇人,是他十八年来最舒畅惬意的时刻,他想尽快把此事告诉山上的朋友。

  把蛇蝎的尸首掼入车厢,金不换亲自驾起车马,不多时便没入林海雪山的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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