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京城游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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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xiaoyanwenxue.    杨府的权力变更有人欢喜有人愁,但和元庆却没有任何关系,他们一家一个月依然只有五吊钱,钱不够用,就靠沈秋娘抄书挣钱补贴家用。

    第二天一早,元庆和往常一样三更起床,练完刀后,便走到厨房拎起装有三个馒头的小包,又在灶台摸到一小瓶酒,将一颗丹药服下,开始了漫漫长跑。

    张须陀的筑基方式与众不同,他最注重长跑和水下训练,长跑不用说,是锻炼人的耐力和肺活量,而水下训练则能最大程度激发人的潜能,至少元庆是这样理解。

    张须陀给他布置的功课是每天跑步二十里,从杨府到曲江池是十三里,来回就是二十六里。

    现在是四更时分,坊门还没有开,他需要翻墙出去,再避开巡街的武侯卫士兵,五更不到,元庆跑到曲江池北面的一条小河边,就是他第一次被扔进冰窟窿之处。

    今天是正月初四,天寒地冻,元庆在河面上用刀划开一个直径一丈的冰洞,便赤身跳入河中,一直沉到河底,又开始他每天必练的水底劈刀.......

    大半个时辰后,他在水底隐隐听见一阵杂沓的马蹄声,有不少骑马人从小河畔经过,他藏身在水下,骑马之人看不见他,不过元庆有点奇怪,这里是曲江池的一条支流,很少有人经过,更不用说大群骑马人经过。

    这时,一千刀也正好劈完,‘哗!’的一声,元庆浑身酸软地从水底钻出,天色已经大亮了。

    他又冷又饿,快步走到放衣服和小包的大树前,伸手进树洞,不料却摸了一个空。

    元庆愣住了,他练武三年,还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放在树洞的衣物和小包居然没了。

    他蓦地转头,向远处那群骑马人望去,只见百步外,那群骑马男子中有人拿根竹竿,竹竿上正挑着他的衣服。

    元庆心中焦急,拔足追去,可刚跑了几步,他便从地上拾起装早饭的布包,这个布包跟了他三年,是他婶娘在灯下用他的旧衣服一针一线缝出来的,那曾密密麻麻经让他感到无比温馨的针脚已被马蹄踩得肮脏不堪。

    还有三个馒头也被扔在地上,被马蹄踩烂,这是婶娘昨晚特地给他准备的早饭,婶娘的一番心血就这样被这群浑蛋践踏了。

    一股怒火在元庆的心中燃起,他捏紧刀柄,拔足之时却本能地犹豫一下,对方是三十几人,个个高马长剑,他只是一个八岁少年,这般去争斗,只怕衣服要不回来,反受其辱。

    就在这时,他忽然若有所感,一扭头,在树林深处的五十步外,他师傅张须陀不知何时到来?正冷冷地看着他,他的两道目光冷得就像冰箭一样,直戳元庆的内心,让他无比羞愧,也激发了他内心的勇烈。

    大丈夫临战怯敌,何以为大将?他狠狠一咬牙,拔足追了上去。

    ........

    元庆今天遇到的是一群有名的京城游侠儿,游侠儿也就是后世的地痞流氓,而且这是一群身份特殊的人。

    为首之人是上柱国刘昶之子,刘昶是皇帝杨坚的故交,十分受宠,他家教不严,养出一个飞扬跋扈的儿子。

    他儿子叫做刘居士,在京城恶名昭著,欺男霸女不用说,他最喜欢做的一件事,便是在大街上将那些高大健壮的官宦子弟猎到自己家中,用车轮套在对方脖子上,然后一顿棍棒乱打,快被打死仍不屈服求饶者,他便称之为壮士,与他交友,成为他的党羽。

    他现在的党羽已经有近三百人,几乎都是公卿大臣子弟。

    今天是正月初四,有不少年轻男女会结伴在新年期间前来曲江池畔感受冬天的湖景。

    刘居士和他的三十几名兄弟当然不是来赏景,他们是来猎人,这个时候曲江池畔的游人不会多,一些热恋中的年轻男女喜欢躲在人烟稀少处卿卿我我。

    刘居士最喜欢做这种事情,把这些恋人抓住,美其名曰:捉奸,把他们衣服剥光,捆绑起来凌辱亵玩。

    他刚才从元庆练功的僻静处经过,就是来找热恋中的男女,没找到猎物,他的一名手下却发现了树洞中的衣物。

    他们元庆的衣服当旗帜,挑在竹竿上哈哈大笑。

    “大哥,这把黄罗伞盖感觉如何?”

    刘居士身材魁梧强壮,约二十五六岁,长得一脸横肉,相貌凶狠,他回头瞥了一眼元庆的衣服,嘿嘿一笑,“我说小六子,你有本事给我弄顶真的黄罗伞盖来,别他娘的拿着叫花子衣服来损我,”

    “大哥,太子上次不是说赏你一顶黄罗伞盖吗?就怕你不敢打。”

    “我怕个屁,难道老子就不能当皇帝吗?”

    刘居士仰头大笑起来,忽然,他笑声嘎然停止,惊讶地望着前方,只见前方十步外站着一个半大小子,光着身子,手中拎一把刀,凶悍地盯着自己。

    他对这野小子倒有点兴趣,在马上笑问:“小子,你是想拜爷爷我为师吗?”

    他回头和众人对望一眼,一起大笑。

    “把衣服还给我!”元庆一指竹竿上的衣服,冷冷道。

    “哦!原来这身猴儿衣是你的,我真不知道,我还以为是从哪只野猴子身上扒下,塞进树洞里。”

    刘居士忽然做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他指着元庆大喊,“我明白了,原来你就是只野猴精!”

    众人再次轰然大笑。

    “把衣服还我!”元庆依然冷冷道。

    刘居士心中惊异,这少年竟然不受他的一点影响,要是别的孩子早跳起来大喊,‘我不是野猴子’,这少年对他的讥辱置若罔闻,倒是有点名堂,他眼睛眯了起来,回头问:“你们谁想去耍猴?”

    “我去!我去!”

    所有人争先恐后举手,刘居士一指挑竹竿的男子,“小六子,野猴衣是你发现的,就由你去吧!給爷爷耍得好看点,有赏。”

    叫小六子的男子翻身下马,从马上抽出剑,晃动晃动肩胛骨,他年约二十岁出头,身材又瘦又高,像根竹竿,走上前上下打量一眼元庆,回头笑问:“大哥,你想看猴子倒立,还是看猴子学狗爬?”

    刘居士摸着鼻子盯住了元庆的自制内裤,他还没有见过这种短裤子,便嘿嘿一笑,“我想把他变成一只母猴子。”

    “这容易,大哥看我的!”

    瘦高男子舞出一个剑花,剑势凌厉,向元庆的下身要害削去,目标非常明确,但元庆并没有还手,而且有点笨拙又慌张地向后连退几步,就像运气很好一样,正巧躲过一剑。

    他已经看出来,这个小六子下马时步伐虚浮,出剑虽快,但上下左右全是破绽,而那个领头之人虽然刻毒,但他骑马的气势和其他人明显不同,是一个武艺不错之人。

    这个人之所以让手下出手,其实也是想看看自己的底细,元庆离他略近,所以要退几步,就是要让这个小六子挡住此人的视线。

    果然,众人见元庆动作笨拙,都轰然大笑,惟独刘居士眉头皱一下,喝道:“小六子,小心点!”

    他虽然也没有把元庆这个半大小子放在心上,但手下刚才那么凌厉一剑刺出,居然被这小子躲过,尽管是动作笨拙地躲过,但还是让他有些生疑。

    但小六子却丝毫没把元庆放在心上,元庆的笨拙和慌张把什么都掩盖住了,他哈哈一笑,“大哥好好看着,我这一剑将他的话儿剜下来!”

    他嗖地又是一剑削去,又快又狠,只是他的角度正好挡住众人视线,大家都看不见元庆怎么抵挡这一剑。

    元庆的脸上露出一丝冷酷的笑意,身子一扭,反手一刀,疾快如电劈去,只听见一声凄厉的惨叫,血箭飞起,一截血肉模糊的短肉落在地上,众人都以为是小孩的小话儿被削掉,但惨叫声却不对,竟是小六子发出。

    长剑当啷落地,小六子握着手跪倒在地,手上鲜血直涌,他浑身颤抖,一头栽在泥土上。

    众人这才发现地上那截血肉模糊的短肉不是小孩的话儿,而是小六子的右手大拇指。

    众人都大惊失色,一时呆住了。

    “好小子,竟敢在爷爷面前装傻!”

    刘居士跳下马,抽出他的刀,一步步向元庆逼去,大拇指被斩断,等于终身不能用剑,这小子太狠毒,他却忘记,如果元庆话儿被削,那就得进宫。

    “大哥,你要给我报仇啊!”

    小六子倒在地上哭嚎,刘居士恨恨骂道:“嚎个鸟,老子提醒你要小心,你自己不听话,滚一边去!”

    小六子抓起地上的大拇指,连滚带爬到一边去,刘居士倒提刀,左手虚掌向前,右臂拉开,倒提着刀,脚下走着弓步,围着元庆打转,一双恶眼上下寻找对方的破绽。

    后面众人见首领竟这样如临大敌,脸上的不屑表情都消失了,全神贯注望着他们。

    元庆咬了一下嘴唇,暗叫一声幸运,擒贼先擒王,他就怕这个首领不下来,直接招呼众人在马上一齐砍他,看来这浑蛋还颇有几分义气,不愿以多凌少。

    他一伸手道:“我击败了瘦子,先把衣服还我!”

    “不用着急!”

    刘居士眯着眼阴笑一声,“把我击败了,我赔你十身衣服。”

    他已经找到了元庆的弱点,自己身高六尺,使用十斤重刀,而对方身高不过五尺,刀只有五六斤,自己的力量要远远强于对方,虽然他没看见小六子的拇指是怎么被砍断,但他可以推测,一定是对方仗着身体小巧灵活,再加上小六子轻敌,才被对方抓住机会。

    既然身高力大是他的长处,他就要利用这一点击败对方,然后再好好收拾他,如果这小子能承受自己的折磨,让他替代小六子也无妨。

    但刘居士却不知道,元庆的五斤刀只是在水底训练用,真的临战作战,元庆至少也要用十斤刀。

    远处树林深处观战的张须陀却有了一丝担忧,他也认出了和元庆对战之人,竟然是彭国公刘昶之子刘居士,此人凶名昭著,连公卿大臣、后妃公主见他都害怕,皇上重刘昶旧情,迟迟不肯加罪于他,如果元庆伤了他,恐怕后果很严重,如果不伤他,又担心元庆有性命之忧。

    张须陀翻身上马,摘弓取箭,他准备出手了。

    可就在这时,刘居士却突然发动,一刀向元庆的脖子横劈而来,气势凶猛,元庆的刀却更快,只见刀光一闪,他的刀背却正好贴在刘居士刀背上,手腕一翻将他刀背压下,就像一团胶水将对方刀黏住,这是张须陀十三式刀法中的第四式——冰封,是一招防御之式,有点像太极拳中的卸力。

    远处张须陀的弓箭已经拉满,他已经看出这个刘居士无论刀法、速度还是力量都远远不是元庆的对手。

    他准备在关键时将元庆的刀射开,但他又慢慢松弛下来,他以为元庆会用第一式‘劈山’,没想到他居然采用守式,这让张须陀不由暗暗点头,看来元庆也并不是鲁莽之人,勇烈但不失理智。

    第一战劈断了对方的拇指,这就是血淋淋的警告,是进攻对方,现在又采取守势,很明显是要不战而屈人之兵。

    元庆在刘居士腰上看到了一只紫金鱼袋,他的祖父身上也有一只,而他的父亲杨玄感只有银鱼袋,据说紫金鱼袋只有三品以上官员才有,这个浑蛋当然不是什么三品官员,但他一定是权贵之子。

    元庆不想给自己惹什么麻烦,他更不想给张须陀惹上祸事,但自己的尊严却不能丢。

    刘居士一刀如劈进胶泥,他便知道不对了,往回猛一抽刀,顿时面前空门大开,就在这时,元庆抓住机会,转守为攻,一刀疾快如影,劈向刘居士的胸腹,远处张须陀大吃一惊,再想拉弓已经来不及了。

    ........

    (历史上刘居士无恶不作,在开皇十七年终于激起公愤,有人告刘居士交结公卿之子,图谋不轨,文帝杨坚大怒,命处斩刘居士,公卿大臣子弟被牵连而除名为民者不计其数,连太子杨勇也被牵连,成为太子后来被废的理由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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