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一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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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情的人往往会受伤。

  王师是个多情的人,所以他也应该受伤。

  说来也奇怪,他喜欢上一个女人,更奇怪的是,王师喜欢的无法自拔。

  大多数男人都会喜欢上一个女人,不论这个女人美丑性格,只要男人喜欢,那么便会毫无保留的付出。

  王师就是这样。

  他喜欢的女人,不是特别漂亮,身材也不是特别好,更没有什么优点,缺点更是一大堆,可是王师就是喜欢。

  为了这个女人,紫夜付出了很多,更是改变了自己。

  一个男人若是能为一个女人改变自己,无论结局怎样,这个男人都会很可悲。

  可是王师觉得很幸福。

  至少深夜他们相拥而眠时,听到女人的呼吸声,王师就觉得这是最幸福的时刻。

  这个女人关心他时,王师甚至觉得,无论如何,这个女人还是爱他的。

  那就足够了。

  然而,事实就是事实。

  就算太阳落了下来月亮升了上去清风变成暴雨蝉蛹变成蝴蝶也不会改变的事实。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即便你把夜空中最美丽的星星摘下来给她,她会有感激却仍不会喜欢你。

  总有一种人是薄情的,他们对于感情只是玩玩而已,这种人中,自然也有女人。

  女人也是人。

  只要是人,便会有感情,不会真正的冷血。

  王师之前还觉得,在他们分别时,女人掉下眼泪,是有苦衷的,是身不由己。

  至少王师是这么想的,所以他不放弃,依然想和那个女人在一起,哪怕不能当情人,朋友也好。

  这样的人是最傻的。

  比那脑子坏掉的傻瓜还傻。

  一千倍一万倍傻到无法描述。

  薄情的人总不会心软,他们不会心生怜悯,他们或许更没有这种情感。

  可是当王师看到这个女人,最喜欢的女人,拉着男人的手,发出铃铛般的笑容,那欢快的身影仿佛仙女。

  他只是一笑。

  这个女人已然是死人。

  心死了,人自然也就死了。纵然她活的再好,过得再快乐,也是死人。

  那一刻,王师觉得要做一些事情,怀念这个死人。

  那就是出名!

  成为天底下最有名的人物,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有人说他的名字。

  这对于女人而言,想必是非常残忍的一件事,明明不喜欢这个人,但却一直能听到这个名字,回忆曾经的事情。

  王师的确出名了。

  但是傻子都知道出名就意味着麻烦。

  特别对于一个残疾人来说。

  没有人相信他能击败天下第一快剑。

  若有人对你说一个瞎子成为了天下眼力最好的人你会相信吗?

  当王师吃下第三个包子的时候,麻烦找上门来。

  他们是从一片梅花中来的。

  那肯定是万梅山庄的人。

  因为只有是万梅山庄的人,才会穿着一身白衣从梅花中来,还带着一把剑。

  “你赢了周青?”

  穿着白衣,俊朗无比,可是眉宇间却有着一丝凶狠,宛如黑夜中的孤狼,浑身散发着杀气。

  只不过看着王师的时候,眼角的那丝不屑实在太过明显。

  连他的剑都能感觉到,发出阵阵轻鸣,仿佛要迫不及待的出鞘。

  “呵,原来是个残疾。”

  王师吃饭的时候不喜欢说话。

  因为他只有一只手,吃起饭来实在麻烦。

  比如吃包子,他只有一只手拿着筷子,把包子送到嘴边,然后再放下筷子,拿起碗喝一口水,再摸一下剑。

  但是如果有人拿剑指向他。

  王师便会简单的很。

  也许就是一怔。

  浑然天成般。

  剑出鞘寒光一闪剑再入鞘。

  连丝血都没有。

  俊朗的白衣年轻人第三句话都没有说出口,直接倒在了地上。

  王师之所以这么果断,是因为后面还有很多人。

  或许不止万梅山庄的。

  还有神剑山庄的。

  还有其他用剑的好手。

  本来惹上他们其中一位,就会惹上很大麻烦。

  可是王师是个残疾人,但绝对不是傻子。

  万梅山庄的人即便是鞋底也会干净的很,绝对不会这么多污泥。

  终于。

  残阳升起。

  在这个破败的小酒馆里,终于有人说出第三句话。

  “你惹上大麻烦了。”

  声音如同银铃,清脆的很,这竟然是个女人。

  面对如此场面,一个女人竟然不会害怕,那就说明她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女人。

  事实证明。

  就是如此。

  这个女人从天上来,不会害怕地上的一切。

  天上是哪里?

  王师没兴趣知道,他对女人也不感兴趣。

  女人对他更不感兴趣。

  一个正常的女人要是对一个只有一只手还是拖着腿的跛子感兴趣,那可真的有鬼了。

  “王师,你可真是一战成名啊,我叫银铃,不如我们交个朋友。”

  银铃来到了王师身旁,熟练的拿起一壶酒,给自己满上,痛快的喝了下去。

  “我不想要朋友。”

  王师说道。

  他不会说假话。

  不想要朋友和没有朋友。

  完全是两回事。

  银铃自然明白这个道理,她又拿起一个杯子,给王师倒满酒,笑着说道:“你也来一杯。”

  “我不喝酒。”

  王师回答道。

  “哪有男人不喝酒的,你到底是不是男人?莫非你想和我一样,成为一个女人?”

  银铃不满的说道。

  王师看着银铃,不紧不慢的吃着包子,“我以前也是个酒鬼。”

  “至少我觉得,没人比我更能喝。”

  “现在呢?”

  “现在我是个穷鬼。”

  “你的确不像个有钱人。”

  “何止不像?我浑身上下没有一分钱,甚至连饭钱都付不起。”

  “这里老板想必也不会收你的钱。”

  “收不收是一回事,但是给不给又是一回事。”

  “你倒是个有原则的人。”

  “所以我才和你聊这么久。”

  银铃笑容戛然而止,“你什么意思?”

  “你可知道做任何事情都要付出代价,你看起来像个有钱人,我陪你聊这么久,你不妨把钱都拿出来。”

  王师说道。

  “哦?你想打劫我?”

  银铃似笑非笑的看着王师,“若是我不给的。”

  “那我会杀了你。”

  王师认真的说道,“再拿走钱。”

  银铃笑了,她心中很不爽,一个女人心中若是不爽,那总会有人倒霉,“你可知道我是什么身份?我可是…”

  “比起周青如何?”

  王师依然认真道:“只有你不比周青厉害,我就能杀了你。”

  “杀我?你自身都难保了!你可知道你刚才杀的是谁?”

  女人都是嘴硬的动物,就比如银铃,她一边把钱交出来,一边不甘心的说着。

  王师拿过钱,放到了柜台旁,面无表情的看着银铃,吐出三个字,

  “聚魂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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