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主,有一家客栈,”赶车的伙计在车外叫了一声。
“阿晨,我们过去歇息一会,萍儿需要喝点茶水。”萍儿现在知道,这个伙计叫阿晨,看他的年纪应该比李清大几岁。
“真是有一家客栈,”骑马的王松嘟囔了一句,因为他看到,这家客栈的招牌就是:有一家客栈。
可惜萍儿无法知道,她只是以为阿晨看到了一家客栈。李清用温柔的眼光看了她一眼,轻声问:“我们在这歇息一会?”
“嗯!”女孩子的话语有的时间的确很少,但有时间一个字,就是一段心语,只有灵犀的男人能懂,恰好李清就是一个灵犀的男人。
马车停稳,他掀开帘子,看到了招牌,他笑了一声:真是有一家客栈。
“我。。。。”李清看了萍儿一眼,他本来想说:我抱你下去,但他只说了一个字,他瞬间明白,萍儿是个女孩子,不能去抱,何况外面还有喜欢吃醋的王松。
“我自己可以。”男女的心思,只有灵犀的人能懂,心有灵犀一点通。萍儿挣扎起来,努力是自己平稳,但她还是有点虚弱,李清的手扶住了她。
“公子,来来,里面请,客栈里面有上好的客房,还有上好的酒菜,”打招呼的是个女人,声音很大。
“给我们四间上好的客房,”王松倒是很显摆,其实他想在李清的面前示强,不能让李清小看他,在西域他可是个大公子,一个富豪的大公子,他的随从伙计为它勒住了马。
这个随从伙计很年轻,也很清秀,他没有话,从昨天到现在,李清没有听到他说一句话,只是殷勤的伺候着王松。李清看了他一眼,这个随从伙计友好的笑了笑,就去干他该干的活儿。
“伙计,马车拉到后面。”对待伙计,这老板娘的声音很厉害。可对待客人她的脸笑的的跟花儿一样。
“哎呦,这位公子,你媳妇病了?慢点,小心你媳妇,来来来,我来扶着,男人就是不会心疼小媳妇。”她上来接过了萍儿,李清只能放手,他看到了王松吃醋的眼神,他想去给这个多嘴的女人解释,她不是自己媳妇,可谁又会相信?
现在的情景,若是你去说,前面的男人是他未来的丈夫,自己只是她的朋友,我帮她丈夫扶着她,她病了,我才会让她靠着我走路,你自己会相信这种解释吗?鬼才会相信!所以李清放开了手,他不愿找到误会。
其实世间的误会,解释了或许也说不清楚,不解释了有时误会又很深,这就是误会。
送萍儿到了客房回来,这女人的话误会更深:“公子你媳妇喜欢吃什么?”她是对着李清在说。
“她是我未过门的媳妇,”王松在解释,他实在不理解这个女人为什么这么多嘴?现在她应该去做饭,或者去招呼别的客人,现在客栈的客人很多,这是她的本职。
“她不是你媳妇,她是你未过门的媳妇?”老板娘的眼神在吃惊,她看了李清与王松一眼,她实在不明白其中的奥秘,她亲眼看到李清与萍儿从马车中出来,而王松骑着马,谁会让自己的媳妇同另外一个男人待在马车中?这是个男人?她实在想不通!
不过自己的男人不错,她看到自己的男人从后堂走了出来,她笑了。这个男人很疼她,只会让她每天收银子,数银子,从不让她干粗活。
所以她从不打听他的过去,即是每次他出去办事,几天后才会来,她也不会去问,因为他的男人每次都会带回来银子,白花花的银子。
银子是个好东西,能让人学会闭嘴。
“阿孙,这几位客官定了四间的上房,多弄点好菜,他们不差银子。”会说话的女人,一定有个听话的好丈夫。他的脸很白,不像个客栈的掌柜,倒像一个文弱的书生,这是李清的第一感觉。
叫阿孙的男人冲着他们点点头,又进了后堂,他还是个会炒菜的厨子?李清自己也笑了笑,人不可貌相。
听话的男人,手上的活儿也快,不时的功夫酒菜已经上来。老板娘的眼睛发愣,李清的眼神也是一愣,此时的这个阿孙变了,真正变回了一个书生的模样。
老板娘第二次看到自己的丈夫是这样的帅气,在她的记忆里,第一见是相亲时的阿孙很帅,今天的阿松也很帅。
他轻轻来到老板娘的身边,轻轻说了几句,老板娘的脸色像春天的花儿一样,立刻绽放,李清知道这是男女间的情话,女人只有听到情话时,脸色笑的最开心。
李清感觉自己也想去说,可自己的听众是谁?自己也不清楚,眼前只有已经开吃的王松。
都说胖人应该少吃肉多吃菜,可眼前的王松不,他专吃肉,好像在西域没有吃过肉。他看到李清的眼神在笑。
“你奇怪我喜欢吃肉?”王松在说话,可手依然去撕桌上的鸡。
“不奇怪!”李清回答的很简单。
“为什么?”王松自己奇怪了。
“因为今天的肉会很多,我不急。”李清还是没有动。
“为什么?”王松终于在自己的奇怪中,放下了手中的肉。
“因为今天我请客,”叫阿孙的汉子开了口。他来到了桌边,老板娘很快送来的女儿红。
“你在等我们?”李清笑了笑。
“其实等人很苦,我等了好多年,已经习惯了,等人有时也是好事,我在等待中学会了烧菜。”阿孙为自己的爱好有了一个评价。
“你应该会烧太湖三白。”李清还是在笑,笑的很轻松。
“这是我的拿手菜,今天你应该尝尝,我自己好久也没有吃了,挺想的。”阿孙开始吃自己烧的菜。
“你是太湖三白,不,不是,你认识他们?”王松想表达什么,他自己也不清楚,这太湖三白只是一道菜。
“为什么等我?”李清心里也很好奇。
“为了证明你自己。”阿孙没有停手,他还在品尝自己的菜。
这是一双烧菜的好手,李清知道这双手还会杀人,眼前的这位应该是白面书生孙战,幽灵庄的白银杀手。
“我们要证明你就是李清,一个背箱子的人,”孙战放下了筷子,客栈的一个小伙计送来了太湖三白,还有一壶酒,给了王松。
“我不喜欢用毒,喜欢用毒的是白面玉狐赵玉,一个喜欢用毒,一个喜欢解毒,这就是夫妻。”孙战倒了一杯酒。
“你应该吃点,我们的路很远。”孙战举起了酒杯。
“要去哪儿?”王松再问。
“我应该吃一点,在喝一点,再去睡一会,时间需要等待。”李清举起了酒杯。
“酒不错,正宗的女儿红。”王松第一次看到李清吃东西,而且在对手的面前吃东西,好像吃的还很开心。
王松在发愣,他悄悄问了李清一句,“他是白面书生孙战,你不怕酒中有毒?”
“不怕,”李清还在吃。
“为什么?”李清想笑,怪不得萍儿骂她猪头,此人的确很笨,而且笨的厉害。
“因为他是真的白面书生孙战,如假包换的孙战。”李清请孙战喝了一杯。
一切就这么简单,这就是真正的高手对决,战胜强悍的对手,需要冷静,李清看到了孙战了冷静,他在珍惜自己的对手,所以他肯定不会下毒,他需要对手在精力十足的情况下与自己交手,有时对手就是朋友。
看着眼前的一切,王松不敢相信,这是一场一触即发的对决,可眼前的二位却在静静的喝酒,品尝着桌上的太湖三白。他恨自己笨,现在心中才算明白,萍儿为什么骂他猪头王松,因为他实在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喝的那么开心?有时候还悄悄对在一起,说几句悄悄话。
这应该是朋友,王松肯定,以前他的朋友都是这样,这就是他的酒肉朋友,因为每次都是他付账,他有钱,有钱的人就是任性。
可惜他错了,他喝了一杯酒就醉了,他的酒有毒。他相信了自己的感觉,可惜送酒的伙计是孙战的伙计。
“他的话太多,我不喜欢什么都不知道的一个傻子,”孙战说了。
“我好像也是,”看到王松的样子,李清并不奇怪。
“他不会有事,明天就会醒来,酒中我下了蒙汗药,”孙战解释了一句。
“我相信,明天早上走?你深信我会跟你去?”李清喝完了最后一杯酒,女儿红是个好酒,
孙战笑了,笑的很开心。“你必须去,好像你忘了一个人。”
“哎!我是忘了,因为她有一个头疼的未婚夫,而我只是朋友。”李清明白自己很傻,他竟忘了萍儿,而且萍儿已经中毒。
“你有机会,现在我们去寒山寺。”孙战深情的望了老板娘一眼,他告诉她,今天他要出趟远门。
老板娘知道自己的阿孙只要出门,回来就有许多的银子,所以她今天也很高兴。高兴的哼出了小调: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