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那句流氓、色狼还没有喊出口的时候,才看清楚了摘下帽子的余笙。
先是觉得有些意外,然后反应了过来。
“是你?”
余笙没少穿衣服,本来挺好的身材,看起来胖乎乎的。
“是我,我刚才没有敢认你,就想着跟一下看看,但你好像明显是将我当成了坏人。”
余笙说完倒是笑了起来,认认真真的看着林晚,“我们有一段时间没见了。”
“我就说缘分是会让我们再次相遇的,你上次和我说过的话,我一直记在心里面了,真的,对我很有帮助。”
余笙丝毫不在意直接赞扬林晚,毕竟他心里面就是这么想的。
要是没有林晚的话,余笙很多的事情都不会想的那么明白。
四年的职业生涯,估计早就已经会放弃了。
选择退役,又或者是另外一条道路,只要是他心里面所能够想到的,就会去这么做了。
“我记得你,你的衣服我已经洗过了,你什么时候有空的话,去我那里取一下吧。”
林晚想起来那件余笙写了签名的衣服,虽然知道了余笙的用意,可她觉得自己接了不是那么回事。
“我在你那里白吃白住一个晚上,想了想,我什么都没有带,就将队服送给你,算是留个纪念,你要是觉得没用的话,也可以转手卖了的。”
“我,很少给人签名的,一般送出去的,都是有数量的。”
余笙说这句话的时候,微微的垂下了头。
他是一名职业选手,虽然有的时候会为了配合战队的宣传以及粉丝的福利发放,会有签名,但都是限量版,不会很多。
沈文倒是很尊重他的意见,而余笙给出的理由也很简单,签多了手疼。
一般,也就十几二十几。
但余笙的粉丝,那可是几千万。
这根本就是不够的,所以说,拿出去不光是能卖,还能卖个高价。
“不用。”
林晚就这么简单的两个字,她没有那个爱好,将别人送自己的东西,转卖出去。
这种行为,她就觉得不齿。
后来采访的时候有这么一个问题,你们两个人之间的定情信物是什么。
余笙几乎是想都没有想,就立刻做出了回答,写着他签名的队服。
那时候,那件衣服,几乎是他身上最值钱的物品了。
余笙和林晚站在冰天雪地里面,光顾着说话,也没感觉到冷。
半晌,余笙忽然开口问道,“大过年的,你没回家吗?”
林晚摇了摇头,“太远了,没有票,飞机票很贵。”
她这每天早出晚归,到头来都挣不了几个钱,一张飞机票出去,往返了以后,估计她这么长时间攒下来的钱,就都没剩下了。
“那刚好,我也没回去,我知道这附近有家店不错,我请你吃,就当是还了你上次给我泡的那碗面了。”
“没事,换做是谁,我都会那么做的。”
林晚虽然人有些冷,但心地是好的,就算是那天她收留的人不是余笙的话,还是一样会去做那些事情的。
所以的确是不需要去如此在意,她都没怎么放在心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