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酵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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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午饭,药老找来酒吧店长,向他说明来意,买到了嘉一想要的酵母材料——“酒渣”,其实就是酒糟,没有蒸煮煮过的新鲜的酿酒剩下的渣。

  酒渣不算什么稀有的东西,老板每次酿过酒后的酒渣都是要卖给养了牲畜的人做饲料的。

  但是酒渣不能喂多,多了牲口发起疯来损失就大了。也幸好老板酿的酒不多,毕竟这么点大一个小镇,酒酿多了也卖不掉不是。

  吃完饭出得店门,忽的听见一阵阵马蹄声传来,“德尔塔德尔塔...”

  看前面,黑洞洞,定是贼穴,待俺去杀他个片甲不留啊!

  只见远处过来一队骑兵,为什么说是骑兵呢,因为他们都穿着铠甲。

  领头的穿着一身银灰色的全身铠甲,胸前是一整片的胸铠,肩膀处与臂铠链接的地方有着金黄色的花纹,下身还有裙甲保护这腿部。

  嘉一也看不出来这副铠甲是什么样式,就简单的称为全身铠吧。毕竟两辈子都没有接触过铠甲,对于这些不了解。但可以肯定不是锁子甲,因为没有锁环相连。

  整副铠甲稍显低调却又精致,看起来是实用型的。

  穿着这副铠甲的人年纪并不大,看起来20多岁,当然,异界的人普遍早熟,他可能还要年轻些,排除他显得老或长得嫰的话。

  他胯下的马也很有特色,我们姑且叫它“马”吧,因为它看起来很像上辈子的马,却更加高大强壮,马腿也明显粗了一圈。

  特别是,它长了一双牛角,准确的说是一对角。毕竟,长在牛身上叫牛角,羊身上叫羊角,长在马身上,应该就叫马角了吧,如果他是马的话。

  话说,如果长在口上...

  咳哼,这马的角和动物世界里面非洲大草原里面的野牛的牛角不太一样,那种牛角是两侧弯出去,呈C型,而这个角是从上面弯出去又拐了个弯,微微的往上翘,呈小S型。

  就像是前伸的钢叉。

  如果不是角的数量和形状都不对的话,他几乎都要以为是传说中的色狼独角兽了。

  和他比起来,后面6个人的坐骑就正常多了,看起来和普通的马一样,那就是马!

  身上也只穿了了胸铠,没有肩铠裙甲一类的。看起来应该是小喽喽。

  他们一行七人右边挂着长枪,左边挂着大宝剑,和地球上的双手大剑有点像,要稍微小一些,但是比所有的单手剑都要来的大。

  “这是领主的大儿子,正在省城威克姆学习骑士之道,据说,已经快要成为正式骑士了,成为骑士后会加入省城的骑士团。”玛卡见嘉一看着这队骑士出神,出声道。

  “骑士啊,那已经是真正的贵族了。”他接着小声的感叹。

  “玛卡老爹,骑士有多厉害啊?”

  “你看到最前面的领主大儿子身上穿的全身铠甲了吗?据说有近百磅,据说有的骑士的铠甲有200磅。这么厚的铠甲,站在那里让你砍,你都砍不动。”

  “而且,骑士着铠以后,普通的马是驮不动的,必须要特殊的骑兽才行。向那匹角马就是最常用的一种。驮的重,跑得快,而且,发起疯来能用头上的尖角能刺穿狮子。”

  “据说,在东边有国家用一种叫铁甲犀牛的骑兽来作为骑士的坐骑,皮糙肉厚,连剑都刺不穿。”

  玛卡老爹似乎也做过骑士梦,可惜,最后还是做了一个药材铺老板。

  “那,骑士有斗气吗?”

  “豆气?什么豆?马才吃豆子。”

  “不是,我的意思是,骑士能一剑辟出好几十尺远吗?能一剑劈开大石头吗?”

  “那是骑士,不是巫师,怎么可能辟出几十尺远。不过,据说帝国的皇帝能够徒手打死棕熊,应该能劈开石头吧。只是,这些传说中的东西谁知道呢!”

  “巫师,玛卡老爹,这个世上真的有巫师吗?”嘉一好奇的问道,却没发现药老再听到巫师这个词的时候脸上露出的复杂的神色。

  “这我怎么知道,反正我没见到过,但是我想,总归是有的吧。世界这么大,有些奇怪的东西也没什么奇怪的。”

  嘉一见着那对骑兵走远,突然见为首的骑士转过头来,从人群的缝隙中见到嘉一,两人四目相对,空气中似乎溢出了粉红色的泡泡。

  好了,可以去搞基了。全书完!

  好吧,其实前面那段话是胡扯,嘉一现在还是一个小萝卜头,任谁都不会对他有什么想法。而且领头的其实也不是什么看我一眼就杀他全家的神经病。

  ...........................................

  等的那队骑兵走远,嘉一又托药老买了一磅面粉。

  所谓面粉,其实就是小麦磨碎了而已,麸皮什么的都在里面,黑心的商家甚至会往面粉里面掺沙子。吃起来粗粝喇口。

  嘉一买这些并不是为了做吃的,或者说,并不是为了现在做吃的。

  他想用这些做一点老面。

  老面就是发面的面种子,里面有很多酵母菌,发面的时候作为菌种用。一般来说,老面都是上次发面的时候揪一小团留下来,留待下次发面使用。

  上辈子很小的时候,嘉一家里就是用老面来蒸馒头的。虽然地处南方,但是家里也种小麦。也会蒸些馒头包子啥的丰富下食谱。

  说起来,光从农业上来讲,他家乡的地算是挺不错的,可以种水稻、油菜、小麦、棉花、大豆等等许多粮食和经济作物。

  因为并不是经常吃面,老妈第一次发面的时候一般都是买来酵母粉发面,她会留下一小团发过的面来,放在盛面的袋子里面。

  等这一代面吃完,就不再留老面了,下次继续买酵母粉来发面。

  因为面粉会吸水,留下的老面放在面袋子里的时候,会在表面粘上一层面粉,使老面表面保持干燥,减少外面的杂菌混到老面里面去,保持老面的品质。

  而内里的酵母菌会保持活性,保证老面的持续使用。一团一团的传递下来,可以传很久,很久...

  但是老面在保存过程中往往会同时有乳酸菌存在,发的时间稍长就会有独特的酸味出现,故用老面发面时需要加食用碱来中和其酸味。

  老面留的越久,残存的乳酸菌会越多,酸味会越重,使用起来更需要技巧。

  而且老面发酵很慢,以前老妈都是把面揉好,盖上一块湿布,放在有余温的热锅里面醒一醒再切块上锅蒸。

  后来,老面毕竟不方便,而且子女都在外地,老妈就放弃用老面了。偶尔蒸馒头也是用小苏打来蒸。

  毕竟,小苏打是受热产生二氧化碳,不需要醒面,更方面一些。只是,到底还是不如老面和酵母发酵的好吃。

  嘉一准备了这些东西,就是为了做一块老面,培养酵母菌。目前的这些酒的发酵都不是很充分,而且酒渣里面更多的都是麦粒等等东西,需要培育后才能更好的使用。

  对于吃,嘉一还是很严谨的。

  上辈子的时候,倒没见嘉一花过这么大精力,到底那时候得来的太容易。

  到了药铺,药老和玛卡两人算过账,收拾了一下就准备回去了。玛卡老爹还送了一小包麦芽糖给嘉一。

  回去的路上,又是几个小时过去了,总算在傍晚的时候赶回了家里。

  回来的路上可没有去的时候精神了,药老还好,习惯了,嘉一却是两条腿都走疼了,好几个小时的山路,连一双好鞋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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