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初入公门 第十五章 初次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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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什么,你说什么?”胜男像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突然跳了起来,颤抖的手指指着魏良,“你刚说谁和谁定了亲?”

    “你和我,”魏良见到她仿佛看到恐龙一样的样子很有趣,原来她也是被蒙在鼓里,“听不懂中文吗,好,那我用英文说一遍:youandme,听懂了吗?”

    胜男嘎巴了几下嘴,她还是有点不相信,“不是,咱们两个怎么会定亲呢?”

    “呵呵,我也不知道呀,”魏良把嘴里的草根丢掉,双手撑着草地:“据说,五年前咱们就定了亲,是你父亲和我姨娘定的。 w-W-w.7-K-aNKan.c-o-m。”

    “五年前?”胜男感觉自己的大脑有点短路,这都哪跟哪儿呀。

    “没错,”魏良没有看胜男,眼睛直直的看向远处,用平缓的语气说道:“六年前,我设计被赶出家门,可老爷子一分钱也没有给我,是姨娘当了自己的首饰,才勉强在李家沟租了一个破旧的庄户院。我拿着租房剩下的钱来到梅水镇,想拜刘师傅为师,可是刘师傅说仵作是贱业,如果我当了仵作,身上的功名肯定会被革掉。”

    “呵呵,我前世就是学法医的,八股文一窍不通,吟诗作对更是一概不懂,如果去考科举当场就能露馅儿。除了当仵作,我想不出还能干什么。造玻璃,我不会;做生意,没本钱。刘师傅见我实在无处可去,就求了县丞,让我跟着打下手,也能挣些铜钱糊口……”

    胜男听他说得非常平淡,可是话里含着莫名的辛酸,是呀,前世的大学高材生,到了明朝却连自己都养活不起,作为一个男人肯定特受打击。 w-W-w.7-K-aNKan.c-o-m。

    “后来,姨娘突然拿来二十两银子,让我不要干仵作,去重新考科举。我问她钱从哪里来的,她说是卖首饰的钱。呵呵,她一个不受宠的姨娘,哪来什么好的首饰。在我百般追问之下,她才哭着说,梅水镇的李捕头想把女儿许配给我,他可以陪嫁十顷地和两百两银子,唯一的要求便是不得干预女儿的工作。”

    “咦?”胜男听到这里似乎想起来,她老爹曾经说过要给她找一个稳妥的老公,难道就是魏良?!

    “姨娘为了让我能好好读书,有钱读书,便答应了婚事,换了庚帖,签了婚书,你爹便先给了二十两银子作为‘定金’。”魏良无奈的说着,当时他听了姨娘的话,想死的心都有,一个男人不能养家,反而靠婚事来换取银子,这和小白脸有什么区别?!

    “哦,你拿了这些银子开了西式蛋糕店?”

    “恩,科举我肯定是不会考的。如果退婚,也就得罪了李捕头,以后梅水镇和玫瑰镇我们母子三个都呆不下去。所以,我就先用这些钱做点小生意,能活着才最重要。糕点是我唯一会做的,因为我妈妈特别喜欢做小糕点给我吃……”

    “你不想娶我?”

    虽然自己也没打算嫁给她,可是被人当面说退婚,心里也很不舒服。 w-W-w.7-K-aNKan.c-o-m。

    “呵呵,你想嫁给我吗?”

    魏良反问道。

    “切,谁想呀。咱们又不是地地道道的明朝人,能接受盲婚哑娶!”

    说道这里,胜男也笑了,她看了看魏良:“呵呵,老兄。你放心,我也没打算结婚。如果你不想娶我,我会给我老爹说的。”

    “胜男,你不想结婚?”

    魏良第一次喊了胜男的名字,之前见面的时候他都是“李捕快”“李捕快”的叫。

    “对呀,唉,你们男人呀,那个不想三妻四妾的,”胜男小麦色的小脸闪着和年龄不符的忧伤,落寞的说道:“前世有法律的约束还养小三儿、小四儿的,现在是大明朝,一夫多妻不但受法律保护,而且也是社会潮流。与其和一帮女人争男人,还不如自己落个清闲!”

    “……”魏良没有说话,他静静地看着胜男,在异世遇到同乡,他远没有胜男那么兴奋,不过,有个能说说心里话的伙伴也不错。

    “行啦,我说你今天看见我说话都不对劲,”胜男干笑了两声,把心里莫名的感情压下去,然后好哥们似地拍拍魏良的肩膀,“安啦安啦,老兄,只要我不嫁,我老爹也不会为难你的。在这个世界上,你也算是我的朋友吧,咱们以后就做好兄弟,如何?”

    魏良默默的点点头,暗地里却不这么想,他看着胜男并不漂亮却极灵动的摸样,看着她眼中灼灼的亮光,心里一动,或许、或许有个来自未来、接受过同样教育和道德观的女子做老婆也不是那么糟!

    “好!”心里这么想,脸上却没有任何表示,他伸出手掌和胜男在空中对击。

    “耶!”胜男和他拍了一下手掌,心情大好,看到馒头还在和泡芙奋斗,便问道:“嗳,老兄,你们家的泡芙口味也太单一了,怎么不弄些草莓、果酱味儿的呀?”

    “拜托,大姐,现在是明朝,草莓还没有传入明朝呢。”想通了心里的疙瘩,魏良也恢复幽默的本性,调侃的笑道。

    “对哦,嗳,蓝莓怎么样?”

    “蓝莓?你有吗?”

    魏良前世的母亲很爱吃糕点,经常亲手做各种样式的小点心。帮老妈打了年的下手,他多少也学了一些。

    “恩,准确的说,我有野都柿,是东北产的一种野果子,”胜男在老家的时候,曾经遇到过一个闯关外的客商,他当时带回很多野都柿贩卖,胜男见了以后觉得像蓝莓,便让小巧买了许多,并留了种,种在葫芦里的土地上。如今这些果树都已经正常成长,有的已经结了果。

    “能拿给我看看么,”魏良也来兴趣,如今他的生活有两大部分,一是帮衙门验尸,二就是做点心。现在明朝的副食不是那么丰富,有些植物都是明后期才传入中国的,少了这些材料,他做的糕点品种也比较少。

    “恩,等着,”胜男装作从怀里掏东西,直接从葫芦里摸出一把都柿递给他,“看看,是不是和蓝莓一样?”

    魏良接过来,他虽然疑惑胜男怎么把野果子随身带着,但两个人毕竟还没有熟到可以询问,便没有说什么,把果子在衣服上蹭蹭,直接丢进嘴里:“恩,不错,和蓝莓味道一样呢。”

    “呵呵,那就好,”胜男把剩下的丢给馒头,然后拍拍手:“嗳,你说,我把南山上都种上果树,如何?”

    “恩,好办法,如果有需要我帮忙的,千万不要客气!”

    魏良掏出手绢,擦擦手,表示愿意为开发荒山贡献力量。

    “我不会客气的,嗳,你有认识的工匠吗?”

    “有呀,在底层生活就是有点好处,三教九流的咱都有熟人!”

    “好,你能帮我一起改建荒山吗?”胜男对前世的记忆开始有点模糊,她想按照前世的样子改建属于自己的房子,两个穿越人的智慧加起来应该可以完成吧?!

    魏良盯着她的眼睛看了看,点头:“没问题,不过你要付给我工钱哦!”

    “切,财迷!”胜男白了他一眼,然后站起来对着远处的荒山喊道:“噢噢噢,南山我来啦,我李胜男的第一个私家庄园从这里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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