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沉珠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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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灼接过一看,这香囊果然比自己做的精致得多,上面用金银线绣了一对嬉戏的小鲤鱼,活灵活现,可爱之极。又放在鼻尖嗅了嗅,一股似兰非兰,非麝非麝的香味,浓而不腻,香味悠长,果然是自己一向喜欢的那种香味。

    她欢喜地戴上,正想夸赞杜宛两句,忽觉不对,叫道:“你方才那话是什么意思?我给你做的香囊便戴不出去见人不成?”

    杜宛一本正经道:“我倒是不怕戴出去,只怕让别家小姐见了,问我是谁做的,反正我是不怕她们问,又不是我做的,笑话不到我头上,只是不知你怕不怕?”

    “好啊……一段日子不见,你不知道多少书吃进肚子里去,越发地牙尖嘴利了。”

    华灼被她说得面红耳赤,知道自己嘴巴不如这书虫儿厉害,真要动起口来,杜宛引经据典,能把她说晕了去,索性动手不动口,照着她的腋窝呵痒痒。

    杜宛虽是怕痒,但天气冷,她衣裳穿得厚,华灼使了劲儿也呵不到她的痒处,索性就躺着不动,由着华灼费尽了力气,不得不措败地收回手,她这才嘻嘻笑着,凑到华灼耳边,低声道:“你知道我母亲为什么要请你母亲过府吗?”

    华灼心中一动,道:“咱们两家亲如一家,年节走动,理所当然,难道还有什么特别的理由?”

    “你呀,多个心眼成不成,成日里没心没肺的样子,早晚有你吃亏的时候。”杜宛凑到她耳边,轻轻道,“听说,二月里,郡守夫人要带着儿女到也石庵礼佛,我娘是打算拉着你娘,咱们两家合力设宴招待郡守夫人,所以才急着找你娘商议这事要怎么办。”

    “郡守夫人?”华灼连忙坐了起来,一脸疑惑,“她要礼佛,在郡城便是了,为什么特地跑到淮南府来?”

    也石庵虽然出名,但再出名,也盖不过郡城的佛光寺。

    “你怎么连这个也不知道,郡守夫人是咱们淮南府人,她的娘家就是沉珠韦家,二月里,郡守夫人回娘家,顺带着要去也石庵礼佛。”

    “啊……”华灼越发惊诧了,“沉珠韦家?我怎么不晓得这事?”

    脱口问出后,她倒后悔了,上一世自己被方氏宠在手上,外头这些事,方氏也很少跟她提,更何况上一世这个时间,她的病还没有好,方氏正衣不解带地照顾着,哪里有精力再去奉迎郡守夫人,她不知道这回事,也属正常。倒是这个沉珠韦家,十分有意思,在淮南府可谓是大名鼎鼎,上一世的华灼即便被养在深闺,也是听说过的。

    韦家,本为钟鼎世家,富贵荣华传五代,却在第六代上,出了一个叫做韦陀的妙人,此人年少多才,却偏生了一颗佛心,走遍门山大川,寻真问道,自觉得了真谛,便乘舟入京,找到了当时已经隐居于京中白马寺的大国师,坐而论禅,滔滔不绝。

    大国师坐在禅室中,闭目不言,口诵佛号,直至三柱香尽,韦陀仍滔滔不绝,大国师方才开口问道:“施主且一口吞尽新安江水再来与贫僧论禅。”

    韦陀也是悟性极高之人,顿时瞪目结舌,半晌后,一拜及地,怆惶退出。自此返回韦家,闭门不出,参禅整整三年,方有所悟,对着白马寺的方向遥遥三拜,转身就把家中所有珠宝财物,装了足足十大箱子,绑上铁链,沉江而去。

    之后,韦陀大笑三声,竟就在江岸边当场坐化。事情传出,世人皆以为韦陀参禅成疯,传为笑谈,直至十余年后,因一场大雨将韦氏坟园冲垮,韦家人祭天迁坟,挖开韦陀之墓,惊见他肉身不腐,眉目栩栩,一如生时,大为惊骇。

    有高僧闻讯而至,一见韦陀肉身,当即伏地参拜,口称肉身菩萨。这时方知,韦陀竟是真正得道之人,世人无知,以为疯魔,才是真正可笑之人。

    自此,韦陀沉珠,便传为美谈,淮南府韦家,也因此得了一个沉珠韦家的雅号。

    “你不知道的事情可多着。”杜宛下了榻,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来,交到华灼手里,道,“郡守夫人出身韦氏,最是崇佛,这是我摘录的一些佛经上常说的妙禅偈语,你拿回去瞧瞧,多少记得些,免得到时候郡守夫人问话,你却什么也不懂。”

    “我还在想到时候要说些什么话去讨郡守夫人的欢心,不曾想,你倒把功课都做好了。”

    华灼笑了起来,接过那本书翻了翻,里面清一色的簪花小楷,正是出自杜宛之手,家学渊源,别看杜宛的年纪只比她大了三个月,但是这一手字,却远写得比她好看。

    “你别笑,拿回去千万记得看了,能记牢更好。”杜宛殷殷叮嘱。

    “是是是,我晓得,绝不辜负你一番苦心。”

    华灼心中是极感激的,江安郡郡守,正是父亲的顶头上司,虽然郡守夫人不可能干涉得了官员升迁的事情,但是若这次讨得郡守夫人欢心,将来郡守夫人能在郡守跟前替父亲说几句好话,对父亲的好处,自然是不言而喻。

    杜宛狐疑地望了她一眼,实是不敢相信她的保证。这也难怪,她又哪里知道眼前这个闺中蜜友早已不是她记忆中那个任性又单纯的女孩儿了,多出一世经历,华灼早已经学会珍惜一切摆在眼见的机会,不管能不能对五年后那场灾祸有用,只要是机会,她总要尽力去抓住。

    “宛儿,真的谢谢你,不管将来发生什么事,你都是我最好最好的姐妹。”华灼抓住她的手认真道。

    “好端端地说这话做什么?”

    杜宛心思敏锐,虽不知道华灼话中的意思,但却隐隐察觉到几分不对劲。

    “是是是,我不说了,宛儿,在房里枯坐着无趣,咱们到外头逛逛去,你养的那只八哥儿,可学会说话了?”

    杜宛爱鸟,专门在后花园里建了一间巢房,里头养了画眉、百灵、鹦鹉、云雀、黄鹂等近十余种,华灼印象最深的,便是一只八哥儿,杜宛教了它足足三个月,都没能学会说话,被她笑话买了一只哑八哥。

    “咦?你怎么知道我买了一只八哥儿,还是前儿上元节,娘带我上街看花灯时买的,我还没有同你说起呢。”杜宛疑惑道。

    华灼一怔,坏了,她把时间记错了,还以为是去年买的八哥儿,忙支吾应道:“那不是……先前听你娘说的……”

    好在杜宛也没有追究,她新买了鸟儿,正是兴奋的时候,便拉起华灼的手,道:“走,我带你看八哥儿去,都说八哥儿爱饶舌,等我教会它饶舌了,就把它给你送去,让它天天对着你饶舌。”

    华灼噗哧哧地笑,这只哑八哥想饶舌,下辈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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