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咆哮真的很简单。
这种最最基础的异能,只要是个异能学徒就能掌握,瓦胡其实总在成与不成的边上打转。如果他有个导师,随便点拨几句,他早应该成功了。
其次,咆哮属于那种投入与产出完全不成比例的技法。
打个比方,就好像瓦胡千辛万苦的收集来了一桶水,这桶水可以用来洗衣服,可以用来熬汤,最浪费的用途是用来冲马桶——用异能来释放咆哮,就是把一整桶纯水拿来冲马桶,而且只能冲一个。
最后,咆哮的锻炼意义大于实际使用功效。
一开始,瓦胡最多连续尝试三回,但两天之后,他已经能连续尝试五回,而且他唤醒的土黄色小球在数量和体积上都有增加。也就是说,即使他方法有误,实力低微,但只要这么咬牙坚持下去,总有一天能够成功。
其实想想也正常,冲马桶这动作基本没啥技巧可言,容错性应该是最大的。
然而最重要的是,冷眼旁观的汤森,他完全验证了自己的猜测。
这个世界上的异能师看不到异能,而自己不但能看见,还能偷取他们的异能——但凡掠过身边的土黄色小球,汤森一伸手就能拿下。一旦跟自己接触,这些土黄色小球就变成了钻石般璀璨的小晶体。
只是碍于瓦胡在身边,汤森不方便做进一步的研究。
但他已经在脑海里释放了几十次咆哮,而且是省略一切繁琐准备和可笑姿势的、瞬间就能达到效果的完美咆哮!他甚至模拟释放了两种衍生形态的咆哮,也没感觉到有什么难度。
可以说,在瓦胡完败的参照下,汤森是最幸福的人。
瓦胡一直没有成功,以至于汤森在把笔记交还他的时候,瓦胡整个人都黯淡下去。不过,他是个有始有终的人,虽然自己已经像久旱的植物那样枯萎了,却还是强打精神跟汤森约定欠条的兑现日期,期望下次还能得到汤森的帮助……
第三天一早,驼队已经收齐全部货物,香辣佣兵们的纪念品也装满了三只驼兽(其中一头托着枯叶球的口粮),大家吃过早餐就要出发。
这时候,瓦胡出现了。
他迈着小步来到汤森面前,质朴的脸上有些尴尬。汤森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真诚的眨巴着眼皮,内心里却在笑骂——这么迟钝的人也能当酋长吗!
“汤森,你能不能……能不能……”瓦胡的面孔涨得通红。
“把后面那个口袋给他。”汤森对猴子说:“顺便让他打条子。”
“谢谢!”瓦胡抱着装有紫色粉末的口袋,激动万分:“谢谢你!你是好人!”
“滚!”汤森骂:“你才是好人,你全家都是!”
在猴子把这张最新的欠条夹在一叠欠条上面时,瓦胡已经跌跌撞撞的冲出餐厅,很快,外面就响起了熟悉的响动。
“咆哮——啊!”在他振奋的嘶吼中,见怪不怪的大伙只是摇头,然后就该吃饭吃饭。
“咆哮——啊!”在他悲愤的嘶吼中,见怪不怪的大伙接着摇头,然后就该聊天聊天。
“咆哮——啊!”在他绝望的嘶吼中,见怪不管的大伙儿走出餐厅,纷纷解下驼兽缰绳。
“轰!”大伙儿身后,在那个僻静的院落,突然传出一声沉闷的巨响,连地面都在微微颤动。
一瞬间,大伙儿的脚步都定下来,先是面面相觑,再往后张望——这动静,不会是瓦胡吧?
“啊!出人命啦——”旅店老板的惨叫打破了寂静:“我的房子啊!我的院墙啊!”
“猴子,叫大家守住驼队!”汤森向驼队首领打个眼色:“我去看看。”
带着两个人快步进去,汤森先看见院落围墙的惨样,它的一面被破坏了大半部分,大大小小的泥石碎块都飞溅到三十米外。院落中,股股尘土在升腾弥漫——两天内毫发无损的木桩靶,上半部分已经消失了,断口很整齐。
瓦胡跪倒在飞扬的尘土中,两手高高的向上举起,发出一阵阵野兽咆哮般的嚎哭!眼泪滚滚而下,在他沾满灰尘和紫色粉末的面孔上冲出两道深深的痕迹!
汤森停下脚步,心里很是感慨。
“我们……”接着赶到的驼队首领倒吸一口凉气,他对汤森说:“先生,我们见证了一个奇迹的诞生。”
“不错,但这个奇迹马上要被旅馆老板分尸了。”汤森瞟了一眼正在四处“找家伙”的旅馆老板——自己的财产被糟蹋,老板已经红了眼了。
“别!别犯浑!”驼队首领赶紧冲过去抱住了老板:“他是异能师!他已经是异能师了!”
“放开我!我管他什么异能师!”老板左手斧头右手菜刀:“我要把他做成高汤!”
“我赔!”驼队首领就挂着老板腰上,被他拖着走:“一切损失由我来赔!”
“我的墙很值钱的!我的房子很值钱的!”
“找骗子——找骗子行了吧?”
在他们的喧嚣中,在瓦胡经久不息的嚎哭中,汤森微微一笑,抽身回转。
瓦胡终于成功了,目睹别人的成功,汤森也能从中分享到一丝喜悦。
这个意外让驼队耽搁了一个多小时,生意眼光敏锐的驼队首领不但赔付了旅馆老板一笔钱,还另付了一笔钱当做瓦胡回乡的路费。对于一个土生土长的西海岸异能师(虽然实质上是学徒)(说不定以后还是酋长),商会这种善意表达无疑是得体的、及时的。
最后的结果,当然皆大欢喜,只是旅馆老板恢复神智之后突然意识到异能师的可怕,早跑得不见踪影了。
而瓦胡本人则对汤森充满感激,一再跟他约定下次见面的时间,说是下次要从部落带十倍的好东西给他——他说自己的家乡盛产异能物品。
至始至终,汤森都保持着淡薄而高深的神情,实际上他现在很烦,瓦胡这种半吊子异能师他也不看在眼里,你丫挺的成功了就赶紧滚,我这还有三天的路要赶呢!
驼队终于在朝阳下的出发了,铃声清脆,一路笑声,绵延向雪山。
鉴于汤森帮助一个异能师(虽然实际上是学徒)实现梦想,驼队首领对汤森的态度更加和蔼,普通人已经在用昂视的姿态跟他说话。
有这么厉害的老板,香辣佣兵们更是趾高气扬。
回程走的比来时更顺利,三天后,驼队回到哈维镇,也创造了无惊无险无损失的历史最好记录。
这就是说,蓝蕊花商会与香辣佣兵团的第一次合作圆满达成!不管是运气还是实力,成功就是成功!
回到镇上,驼队首领向商会上层汇报了一切,有关汤森的情况更是事无巨细和盘托出。
双方首次合作的结果让商会方面非常满意,仅从商业角度看,外围有人照顾,驼队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驼兽和货物上,而且佣兵们为他们选择的休息地和应急路线都很合适,甚至还会在宿营地留下新鲜野味……
作为有诚意的合作方,这些感激都在报酬中体现出来。
当雯丽小姐再次到访时,汤森正在给自己做异能手套。
虽然异能粉末什么的都给瓦胡浪费了,但名为“黑金”的手套原料却保留下来。汤森用最上等的皮子打底,选用最纯净的黑金,历时一昼夜才算大功告成——这种能大幅增加异能亲和力的黑金质地很软,但也要用锉刀之类的工具加工才行,好在汤森什么都会一点,要不然还真得求人去。
雯丽小姐驾到,当然是为祝贺合作成功的。她带来了这次合作的报酬,足足五百金币——后勤总管厨子要用抱的才能拿走,嘴里还嚷嚷:“怕有好几十斤。”然后,厨子使出浑身解数,为大金主雯丽小姐准备了一顿丰盛宴席。
对汤森来说,陪人吃饭比较遭罪,但陪朋友吃饭却很愉快,特别是雯丽小姐这种样貌谈吐气质都一等一的女生,跟她一块儿吃饭真是享受。
席间,汤森说了一路上的感官,还把五粒珍珠拿出来,送了文丽一粒最大的,莉娃也有份。
这不算什么礼物,汤森只是希望她能分享到自己当时“买珍珠”的快乐。
“谢谢,西海岸的珍珠真漂亮。”虽然是没制作甚至连包装都没有的原珠,但雯丽小姐很高兴,郑重其事的收起来:“听驼队管事说,你还当了一次别人的导师?”
“不算导师,充其量是个翻译。”汤森把瓦胡的事情说了,但隐瞒了关于自己的部分:“这小子也不容易,性格坚韧,锲而不舍,最重要是运气好,说不定将来真能当酋长。蓝蕊花商会可以跟他保持联系,对生意扩张很好处。”
“四十五天的路程,那已经深入西海岸腹地了,蓝蕊花的生意做不到那种地方,我们也无力插手晨曦议会的事务。”雯丽小姐笑着摇头:“商会啊,将来总是要交给男士的,几个侄子都在慢慢长大,到时候让他们去伤脑筋吧。”
“原来你是看守会长,真是了不起。”
“还不是因为老的懒、小的嫩,硬是要把人绑在商会里。”雯丽小姐说:“对了,我的春假快结束了,汤森你接下去有什么打算?要去安道尔首府逛逛吗?”
“暂时走不开,我想先把合作的事情固定下来,照看他们一段时间。”汤森说:“可能,可能到你暑假回来的时候,我就差不多能外出了。其实我也不乐意在一个地方窝着,到时候说不定好要麻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