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又一个那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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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爷重重点点头。

  心中大宽慰,烛儿的确聪明,知道自己一直以来的执念,就是那为了保住自己一条命,三千慷慨赴死,埋骨声山,不得还乡的儿郎。

  坐在门口,眯眼打盹的福童缓缓睁开眼,转过头,看向直起身,站在太爷眼跟前,神情刚毅的小师弟。

  那一句“我请亡卒尽还乡”,委实豪气干云。

  不愧是咱的小师弟!

  一几之隔的太子郑政和苏脂官,同样神情严肃,颇为动容。

  大司马有个好孙儿,有气魄,大气魄。

  郑政心头颤动,“掘开山根起尸骨,我请亡卒尽还乡”!

  没错,似乎这句话,更应该由他这位太子爷来说,大玄的儿郎,他郑政本就应该如此。

  一时间,心中如有波浪汹涌,久久不能平息,喉结涌动,却又如鲠在喉,不知道说些什么。

  郑政看着对面身板挺直,拳头紧握的小娃娃,满心欢喜,随即,又有些失落。

  可惜,不能入朝。

  不然,定然会是下一个大司马。

  郑政没有看到的是,身边一臂之遥的苏脂官,同样看着那个小娃娃,笑靥如花,如沐春风。

  这样的小娃娃,应该在止屠山,更应该做他们兵家的弟子才对,苏脂官如是想。

  只可惜,是敕令山的弟子,不然,她是真的要把小桃树抢上止屠山。

  太爷红光满面,看得出,很高兴,那双大手搭在小桃树的肩头,按了按。

  小桃树转过身子,重新坐回太爷膝盖。

  郑政想了想,认真说道:“北伐时,小桃树可以做一个‘匠卒’,跟随鲁先生,与大军随行,不在征战之中,大司马以为如何?”

  “匠卒”,就是工匠随行使唤的小卒子,一般不参与作战,大多是修补战具,打造铠甲等。

  太爷一愣神,有点惊讶道:“鲁先生,‘匠鲁’?”

  “匠鲁”,顾名思义,就是姓鲁的匠人,大甲洲有鲁家,善铸甲。世称“匠鲁”。

  鲁家有仙人,而且不止一位,是名副其实的“仙阀”,声望很高。

  说起鲁先生,世人自然而然,想到的一般都是“大甲鲁家”。

  但是,先生,这两个字,并不是随随便便,一个鲁家人就可以称呼的。

  而是,铸甲已经出神入化,甲成有灵,才可以称之为先生。

  郑政轻轻点头,笑道:“没错,正是大甲鲁家,鲁先生。”

  太爷哦了声,意味深长。

  大甲鲁家向来都是做的“卖甲”的买卖,从来没有入朝的先例,想不到竟然不远千万里,来到腴洲,挂身在大玄王朝。

  大玄王朝有鲁家弟子,其他王朝,譬如白熊王朝等,应该也有。

  再者,其他大洲,世俗王朝中应该也不乏鲁家弟子。

  太爷也是个窥窥,虽然只是窥五道花,对于一些山上秘闻,还知道点。

  比如,人间纪。

  传闻,纪元尽头是人间,所以叫做人间纪。

  人间纪,最大的特点,就是窥窥争相入朝堂,求那功名加身。

  说白了,是求名,求望,求万民敬仰的人气。

  郑政看着对面,微微皱眉的大司马,轻声问道:“大司马以为如何?”

  太爷面色安详,道:“烛儿能够打铁铸甲,随军北行,甚好。”

  太子聪慧,以前只是耳闻,今日一见,果然不假。

  一个“匠卒”,看似随意安置,其实是最好的安排。

  这其中,便关系到“淬火”。

  窥窥修行,起火之后,便是淬火。

  只是,淬火各不同,方法更是千万种,淬火功法同样数不胜数。

  大致来说,都是最大限度凝练,浓缩那一股子最初的火气。

  而独夫修行与寻常窥窥有所不同,众所周知,独夫起火,是一股子先天精火。

  淬火一事,不仅凝练,浓缩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先天精火的那股子活气。

  对,就是“活气”。

  所以,先天精火才能够蚕食天地灵气。

  故而,独夫淬火,为了维持精火的活气,便不得不想出各种法子。

  其中,最普通,最实用的就是打铁。

  在打铁过程中,通过掌握火候大小,火色深浅,慢慢熟悉自身精火,同时,渡入神意,与之灵犀相通。

  找出那股子活气所在,点醒活气,使之人体小天地,水火相济,生生活活。

  打铁,除了点醒活气之外,最重要的就是,对于精火也是一种淬炼。

  只是,这种淬炼比较霸道,远远没有体内淬炼柔和,安全。

  一锤砸下,很有可能,精火就此熄灭。

  这样的事情,不稀罕,很多。

  所以,独夫打铁,淬炼精火,都是小心翼翼,循序渐进,一点点淬炼壮大自身精火。

  太子为什么安排小桃树一个“匠卒”的身份,不就是因为知道小桃树是个独夫苗子,将来必然是要淬炼精火。

  所以,才给了小桃树“打铁”的活计。

  “匠卒”没有官身,只是随行的伙计,有些微薄俸禄。

  这样,既不违背敕令山的山规,也成全了小桃树的随军北行。

  看来,太子爷对于山上事,了解的很多。

  而太子爷,信中所言,要自己做这清流城城隍神,太爷想,应该是为了帮助自己聚拢人气,以便在登高路上,再走一步。

  道花之后,结金丹。

  只是,清流城并不太平,太子爷冒然进城,有些托大了。

  太爷有些担心,面有忧色,看向面前气宇不凡的年轻人,认真道:“殿下,应该趁早出城,不该停留在这是非之地。”

  只是,对面的年轻人,显然不以为意。

  郑政洒然一笑,正了正身子,说道:“大司马,且宽心。我知道大司马是担心我的安全,傅菊今天傍晚,就会进城。这一次,请大司马相见,不仅是城隍敕封一事,还有一事,想要请教大司马。”

  太爷神色严肃,轻轻推了推坐在膝盖上的小桃树,小桃树随之起身。

  原先席地而坐的太爷,端身跪坐,对面太子爷一样跪坐。

  脂官本就一直跪坐在一旁,所以并不用变换姿势。

  小桃树知道,太爷这是要谈正事了。

  于是,小桃树乖乖跪坐在太爷身边,小脸严肃。

  只有福童还坐在门口,松松垮垮。

  太爷说道:“殿下,是想要了解清流公,洪演?”

  郑政微微顿首,说道:“大司马明见。”

  没错,要说谁最了解清流公,洪演,非大司马莫属。

  这件事,说来有些话长。

  洪演的父亲,也就是上任清流公,对大司马有知遇之恩。

  那位老公爷,就是赠给太爷那本残卷《纸师》之人。

  那一年,也是北伐,老公爷是副帅,太爷只是位小司马。

  那一年,北伐失利,可太爷却不损一兵一卒,斩获颇多。

  就是那一年,老公爷染病,太爷戴了孝,护送老公爷灵柩,第一次进入清流城。

  那时候,清流城还没有那么大,那么繁华。

  那一年,太爷见到了洪演,是个年轻人,披麻戴孝,哀恸欲绝。

  这位老公爷的独子,形容憔悴,仍旧没有忘了礼数,当场就要下跪,拜见太爷,这位老公爷亲口认下的“义子”。

  按理,洪演要叫一声“兄长”。

  只是,太爷没有接受。

  不过,太爷在清流,住了三年,为老公爷守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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