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清点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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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几人又要起争执,谭天连忙的转移话题。

  “诸位!诸位!诸位为了支持我校的教学事业,解决学校的资金周转问题,实属江湖楷模。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

  我谭天在这里,代表学校,代表小徒,对大家表示感谢了。等下我们为大家安排了一场便饭,还请大家去品尝一下。”

  “啥?千里送鹅毛?”

  几个人立刻变得面面相觑。

  晚宴,天铭武校为大家准备的十分丰盛,不过大家好像都没有什么胃口似的,好像心中都装着心事。

  一顿饭寥寥的也就结束了,冷子恒等人都像是有什么急事一般,就急急的向谭天和朱小郎辞了行。

  夜半时分,天铭武校后山处的一个石亭中,谭天和一位看起来道骨仙风的老者正相对而坐。

  “师弟!你新收的那个小家伙最近怎么样了?”

  “还不错!是个好苗子。真没想到,他除了精神力外,还在符和阵法上有着很强的天赋,接连着拿下了这两个科目的课长,还全都是满分通过。

  不过这个小家伙身上的秘密可是不少,通过这两场考核,无论是符还是阵法,我都特意把难度调到了最高,可是还是被他轻松的通过了。

  尤其是考核的题目里,还有很多失传的符文和阵图,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得来的,竟然还是没能难倒他。”

  “师弟呀!我想这一切恐怕都是和你给他的那本古书有关。

  当年,你就是因为拥有在云天大陆早已经绝迹的精神力,师傅才把那本古书传给你,希望你能从中了解一些古时大能对于精神力的运用之法。

  没想到却因此害了你,让你在参悟古书的时候走火入魔,非但没有得到增益,反倒精神力大损,最后甚至完全失去了精神力天赋。

  这也让师傅大是后悔,引为平生最大憾事,就是因为对这件事一直耿耿于怀,长时间的无法释然,才令他老人家早早的就魂归了道山。

  唉!要不是他老人家走的早,又何至于有这些年来,我俩在苦苦支撑啊!”

  老者的话一说完,谭天和他的脸上不由得都露出了黯然的神色。

  “除了精神力,那孩子习武的根骨如何?”

  两人静默了良久,老者才又幽幽的问道。

  “根骨方面看起来还是不错的,可是,这孩子好像有点神魂不稳,应该是在某方面有些残缺,在习武的方面,恐怕不会有大的进展。”

  谭天想了一下之后,回复到。

  “嗯!我们云天大陆的修行者,历来讲求缘法,如果说把一个修者的刻苦、天赋、算成是内因的话,那缘法,无疑就是重要的外因了。

  一个人的机缘好坏,能决定他将来成就的高低,这个小家伙能在精神力以外,还在符和阵法上给了我们这么大的惊喜,这已经出乎我的意料了。

  我们也不必事事的苛求他,习武这事,就看他自己将来的机缘吧,我们无需强求,欲速则不达的道理,就是这么回事。”

  “毛师兄说的有理,我也是这样理会的。”

  谭天显然也对毛师兄的说法十分的赞同。

  “师兄!还有一件事情,这孩子的精神力,现在已经引起了各大势力的注意,你看要不要把他调到罗云剑宗内门去,由您亲自来指导啊!这样安全上会有更大的保障。”

  “暂时还不用,温室里的花朵,往往经不起风雨。我看这孩子放在你那边挺好的,先让他历练历练。磨砺好了,将来才能面对波云诡异的江湖,才能把我罗云剑宗带到一个更高的高度。”

  “是!还是师兄想的长远。”

  平日里狡猾异常,满脸市侩的谭天,在这位毛姓师兄这里,还哪里有半点市侩之气。

  “对了,谭师弟,有机会的时候,你把这小子弄到学校后山的禁地里待上一段时间。”

  “师兄的意思,是想要让他去碰碰运气?”

  “不错!机缘嘛!总是需要自己去争取的,这小子的机缘我看还不错,坐在家里就有人给送来了乌金虫,也没准他到了那里就能得到些什么呢。”

  “可是师兄,那禁地里有那东西,也只不过是传说而已,从来也没谁见过,没谁得到过啊?”

  “既然是传说,就不一定是假的,没有人得到不代表没有,只说明机缘未到,空穴未必来风啊!”

  “师兄说的是,好,等找个适当的时候,我就安排这小子去一趟。”

  谭天满口的答应。

  就在谭天在后山与老者谈话的时候,朱小郎正坐在洞府里,满脸兴奋的看着面前的一大堆东西。

  首先就是那一大堆的二十五块晶莹剔透的灵石了,这些灵石,是朱小郎挑战赛的战利品,想着当时几大课长那难看的脸色,朱小郎就有种想要亲亲这些灵石的冲动。

  这些灵石在朱小郎的眼中,那就是不折不扣的修为呀?再往下看,就是那把李敏的小飞剑了,朱小郎把飞剑拿在手里,整把飞剑都十分的轻巧,模样也极为别致。

  “就是太小了点,女孩子气太重了。”

  朱小郎嘟囔了几句后,就把飞剑放到了一边,又拿起一个全身通透的水晶小罐子来,听李庆红说,罐子里这个透明粘稠,圆乎乎东西,就是水河鹿胎了。

  “这东西能,能让人脱胎换骨,还能增进修为?”

  朱小郎把罐子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多遍,也没看出什么稀奇的。

  黔南穷奇丹,是一个拳头大小的粉红色珠子,珠子的全身都向外透着淡淡的粉红色,让人一看就有种发自内心的喜欢,而且把珠子拿在手里之后,珠子上还会散发出淡淡的一缕清香,十分的诱人。

  “看起来还真是个宝贝啊!难怪封紫陌拿出来的时候,那么的不舍,就像是在他的身上搁下了一块肉一样。”

  最后拿出的,就是大名鼎鼎的乌金虫了,这对乌金虫和其他的宝贝都不同。

  盛放它用的,并不是什么名贵的水晶盒,而是一个表面看起来坑坑洼洼十分普通的粗瓷罐子,大小就如同农村里村妇用来腌制酱咸菜的小号坛子一般,别无二致。

  可是朱小郎却是听冷子恒交代过,这罐子虽说看起来普通,可是却比什么水晶盒子,要值钱得多。

  它可是掺杂了壤土烧制而成的,整个罐子看起来不起眼,里面却自成天地,和储物戒指有点类似,有很大的空间在里面,是饲养这乌金虫幼虫,必备的工具。

  根据冷子恒所说,这对乌金虫,现在还是处在幼虫阶段,比较容易饲养,平时不需要喂食东西,只需要每隔个十天半月的就打开罐子来给它们透透气就可以。

  不过这种乌金虫的幼虫,长势极慢,它们生长需要极长的时间。就这对乌金虫,还是在冷家的禁地中发现的,也不知道在哪里呆了多久,经历了多长的时间,可是至今,也只不过才有成人拇指大小。

  以如今乌金虫的成长速度,想要成虫,还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呢?恐怕这也是冷子恒肯把这样的宝贝送给朱小郎的另一层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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