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姑苏燕子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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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姑苏城。

  清晨暖阳把柔和的鹅黄洒到孟记酒肆门口时,正好落在一左一右的两个大酒缸上,泛出缕缕金光,正如孟秀儿的眸子。

  孟秀儿刚把酒缸的封布掀开一角,就看到了那个老酒鬼正一瘸一拐地提着他的那个大酒葫芦从城门口向这边走过来,他每天都来,也每天都是这个点,只要孟记酒肆开门做生意,他保准风雨无阻。

  “奶奶,那个老酒鬼又来了!”

  孟秀儿朝身后喊了一声,她很讨厌这个老酒鬼,倒不是因为这个老酒鬼有多么令人讨厌,而是因为他每次来打酒都要赊账,做生意最讨厌的就是遇到赊账的人。

  喊出了这一声,孟秀儿竟然有些隐隐期待自己的奶奶会给自己一个关于赶走老酒鬼的答复。

  “你打给他便是了,老规矩,他要赊账你就只管给他记上,不要为难他。”孟

  婆的声音从屋内传出,已能从嗓音中听到她所历经的岁月和走过的山水。

  很遗憾,孟秀儿的期待变成了事与愿违。

  可是,他已整整欠了我们五十两纹银没还,孟秀儿嘀咕一声,并没有大声说出口,她始终想不明白,奶奶为何会对这老酒鬼这般宽容。

  “呀,丑丫头又长丑了几分呢,看来这辈子只能嫁给那卖猪肉的李屠夫家那个黑小子了。”

  老酒鬼已来到摊前,一如往常,把他那大酒葫芦放到摊子上,眼睛盯着大酒缸就像新婚燕尔的汉子盯着床榻上凤冠霞帔的妻子看,狂热却又温柔。

  他这一开口,关于孟秀儿讨厌他的另一个理由,就已显而易见,云想衣裳花想容,女孩子,谁又喜欢天天被人唤作“丑丫头”呢。

  孟秀儿接过酒葫芦,嘟囔着嘴,不去理会这老酒鬼,只顾着低头打酒。

  但这老酒鬼的脸上却没有半分尴尬之色,嘻笑着说:“老规矩,先记账。”

  “哼,我长这么大,从未见过你这种酒鬼和尚!”

  孟秀儿已打好了酒,忍不住开口而问。

  “天下之大,足足十四州,你这丑丫头没有见过的东西多着呢!”

  老酒鬼嬉笑着,一把提过已经打满的酒葫芦,在孟秀儿心不甘情不愿的画账中一瘸一拐地折身走了回去。

  老酒鬼是个瘸子。

  和尚一出城门就遇到了手提一条死狗的老乞丐,脸色瞬间狂喜,开口道:“九指清风果然通天的本事,竟然弄到了如此美味。”

  “哪里有你了尘老瘸子赊酒的一半本事。”清风道人抚须笑道,神色颇为自得。

  瘸子晃了晃自己的酒葫芦,又伸手去摇了两下清风腰间的葫芦,笑道:“幸好你也打了酒,如若不然,有了这顿美味,恐怕单凭我手中这一葫芦酒,是不够庙里那尊大神解渴的。”

  庙里那尊大神是个男人,他的眸子明亮无比,藏有满天星辰,他的年龄并不大,二十出头的样子,但唇上已长出一层又黑又密的胡子。

  他喝酒,但他的酒葫芦永远是空的,所以清风的酒葫芦总要分一半给他。

  他吃肉,但他向来身无分文,所以了尘的狗肉总要分一条腿给他。

  他喜欢吟诗作对,但出口的却只有一句“月是故乡明,酒满离人肠。”

  细问他那一句是何意义,他又瞬间哑口无言。

  他哑口无言的时候,了尘还和清风就会哈哈大笑,往往这个时候,他就会原地舞动剑鞘。

  他用剑,但却只背一柄剑鞘,他杀人的时候也不用剑,有时是一截树枝,有时是一张纸片,有时是瓦石泥块,有时甚至就是他的手指。

  这一切,在他来到这座寺庙那天,山贼下山抢劫路过此处时,清风与了尘就已看得明明白白,明明白白地看出他果然是个用剑的年轻人。

  明明白白的还有他的话,他明明白白地告诉过了尘,他有一柄绝世无双的宝剑,就在远方,他也一直在寻找自己的那柄剑,然而,他又一直说不出来到底是什么地方。

  很明显,他的明明白白又变成了不明不白。

  所以了尘只好问他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关于他的名字。

  “名字?你有名字吗?了尘?那大概并不是你的名字。”

  没想到他竟然反问起了尘,并且问得了尘无言以对,因为了尘的确已记不得自己原来叫什么名字,就连“了尘”这个称呼也只是别人叫顺口了而已。

  所以了尘只好笑道:“我为什么就不是个和尚呢?”

  “因为你睡觉的时候,总会梦呓一个叫作孟萍的人,我想,这大概是个女人,也许曾经还和你有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又或者你们只是萍水相逢,甚至你和她大有可能只是惊鸿一瞥。

  反正,你是有故事的,显然这个故事还和一个女人有关,真正的和尚是很少记挂过去的,更不能总记挂关于女人的故事。”

  他挤眉又弄眼,分明在取笑了尘。

  了尘哑口无言,涨红了脸去看自己的酒葫芦。

  这时,庙门屋檐下飞来两只春燕,也许是在打量和思考即将要悬泥安家的地方能否遮风挡雨或者适合安身立命。

  当然,它们的意见肯定产生了分歧,所以两口子叽叽喳喳,吵闹不停。

  那人抬头看了看,对着了尘,笑道:“你非要问我名字,不如,就叫我燕子飞,既简单,又顺口,春暖而来,随风而去,多自在呀。”

  于是从此,了尘和清风便开始把他叫作燕子飞。

  “燕子飞,你要到哪里去?”清风道人曾经问过他。

  “去长安啊。”燕子飞回答的时候,笑容灿烂如整个春天的花开。

  那一刻,他的眸子里似乎绽放了一簇簇海棠。

  “你为什么要去长安?”

  燕子飞把背上的剑鞘取下来,一寸一寸地慢慢抚摸,笑道:“长安有最烈的酒,有最悦耳的歌喉,你非要问我为何去长安的话,倒不如先去问问那些文人士子。”

  这时,了尘往往会从庙门外走进来,手里提着一条死狗,笑问道:“那你又从何处来?”

  “也许从大漠孤烟最直处,也许从长河落日最圆处,也许就在这江南小桥流水人家中,可是我仔细一想,我自己也已忘了我从哪里来,也许,只是下了一场春雨,然后我就破土而出,就如同清风老道最喜欢吃的竹笋一样,哈哈哈。”

  燕子飞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一排洁白整齐的牙齿。

  “那你现在为何还不动身?莫非要等把我吃穷了再走?”了尘故作一脸嫌弃。

  “哈哈哈,原来你曾有过富裕的气息么?”

  “哈哈哈”三人同声而笑,但燕子飞其实没有告诉了尘和清风,他其实在等一个人,那个人也许明天就会来,也许今夜,也许永远不会来。

  就这样,一座破庙,一个瘸子,一个丐,一个不知从哪里来的浪子,呆在一块已有半月。

  了尘和清风回到寺庙时,燕子飞果然又和往日一样,懒洋洋地躺在屋顶上呼呼大睡。

  了尘和清风对此已经习以为常,相视哈哈一笑。

  “清风,你笑什么,莫非你家的牛鼻子今日要倒骑青牛来接你去往无上仙宫?”懒睡的燕子飞却已经醒了。

  “有人哭就有人笑,想哭就哭,爱笑便笑,老君来与不来,我清风倒不是很关心,我笑是因为我已看见你狼吞虎咽的模样。”清风道人提起手中那条狗晃了晃。

  “狗是一条好狗,只是不知道酒又如何?”

  燕子飞已跳下屋顶落地,盯着酒葫芦,仿佛已看见美人轻解罗裳。

  “还是孟婆酿,还是秀儿舀。”

  了尘和尚脸色颇为得意,这种得意带有一丝春天的气息,蝴蝶翩翩起舞的影子,蜜蜂采花的振翅。

  “哈哈哈,果然不是个正经人,我怀疑那个满脸雀斑的孟秀儿是你的私生女。”

  燕子飞素来口无遮拦,还好,笑的不只是他自己,还有清风,就连了尘自己也已把嘴咧到耳垂下。

  但此刻,有人却怎么也笑不起来,张安,姑苏张府的大管家。

  他之所以如此惶恐愁眉,只因老爷最心爱的护院神犬“威武将军”不见了。

  张安知道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自己一家老小的人头大概已经离落地不远了,因为“威武将军”不仅是老爷最心爱的狗,也是大公子最喜欢的犬。

  大公子的秉性,他张安比谁都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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