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无心之人(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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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锦衣恶魔踽踽独行。月光照在荒凉的沙丘上,后面似乎藏着无数双恶毒的眼睛。

  但锦衣恶魔毫不在意,无论角落里藏着什么他都不怕。

  因为他没有“害怕”这种情绪。

  不仅是害怕,喜怒哀乐,他通通体会不到。这是一个没有心的人。

  他能理解的只有“满足”和“不满足”。每当不满的时候他便找几个人来杀,过了瘾便去休息,每天如此。

  “想不到他们叫我‘锦衣恶魔’。这名字真难听……”他喃喃自语道:“我应该给自己起个好听的名字……”

  沙丘后面突然跳出成百只鬣狗。这种动物以腐尸为生,法外之地常有死尸,把这些畜生喂得膘肥体壮。

  它们本来不敢主动攻击活人,但面对一个独行者,怯懦的鬣狗胆子也忽然大了起来。

  那碧油油的眼睛中闪烁的净是贪婪的欲望。

  青年微笑道:“让路。”并轻轻一甩长剑。

  鬣狗凭本能察觉到此人不仅不是猎物,而且比任何天敌都要可怕。

  它们呜呜的低声哀嚎,转眼间散了个干净。

  沙丘上再次安静下来。青年抬起头,欣赏着皎洁的月色。

  他的记忆始于两年前。

  湟州城熔岩爆发的一刻,他醒来。他丝毫感受不到痛苦,只有烈火中的阵阵清凉。

  还有这把无坚不摧的宝剑,从一睁眼就和他形影不离。

  青年觉得自己需要一身衣服。

  恰好外面来了个使长棍的汉子,身高和他差不多,穿着一身紫衣,看起来雍容华贵。

  于是这套衣服便穿到他身上了。

  后来,他慢慢有了裤子、靴子,头冠、汗带和一领极名贵的貂裘。

  今天虽然貂裘破了,但没关系,他总会再找到一领的。

  前面忽然传来阵阵哭喊,青年循声走了过去。

  原来几个难民被一伙强盗劫了。这几人头缠白布,看样子是从四川来的。他们不愿在白虎番那里做奴隶,但又无法翻越险峻的玉龙雪山逃往云南,所以只能冒险从湟州府出蜀。

  可惜法外之地比玉龙雪山更凶险万倍。他们刚到这儿,便遇上了贼人。两男一女背后分别插着把刀,已经没气儿了。还有个小女孩儿趴在地上不知是是死是活。

  一个强盗在行李中边翻边骂:“妈的,这两个穷鬼一点值钱的玩意儿都没给爷留下。操他奶奶的,净是些便宜货!”

  另一个强盗道:“我说,咱们的米面可剩的不多了,不如把这仨人拉回去做成肉干,充当口粮如何?”

  “呸,你他娘的馋疯了?大人身上有尸毒,吃不得!不过嘛……这小孩细皮嫩肉的,倒是可以做只小羊!”

  说罢,几人一同“嘿嘿”的阴笑起来。

  青年站在远处,脸上还是那么优雅、从容。

  这时地上的小女孩忽然侧过头望着青年。

  那目光中充满哀求,谁都能读懂其中的含义。活着对她来讲只有无尽的折磨,她只求一个解脱。

  青年微笑了一下,忽然冲强盗们喊道:“喂,你们几个!”

  强盗猛一回头,却感觉到脖子上凉飕飕的。他们眼见到腔子里血像喷泉般冲上天空,然后头颅与身体分离。

  他们想不明白,到底是谁杀了自己。

  青年扶起小孩,问道:“你很想死吗?”

  女孩儿突然抱着他的胳膊,哇一声哭开了。

  青年脸色微变,一把推开她,冷冷说道:“别这么着急,下一个就轮到你了。”

  他本以为这孩子会害怕,会尖叫。但不料女孩含泪道:“谢谢你,大好人。我在天上一定会保佑你平安的。”

  青年感到非常困惑,问道:“你没听懂?我要杀你,你怎么还谢我?”

  女孩道:“我爹娘都没了,我孤身一人只有无尽的苦楚。你杀了我,我便能跟他们团聚,所以要谢谢你。”

  青年笑了笑,把长剑别到背后,说道:“既然如此我就偏不杀你,留你在世界上多受些罪。”

  女孩儿无奈的摇摇头,叹气道:“世界上有些好人,做了好事却不想承认,还总嘴硬说自己是故意的。”她言之凿凿,神情就像个小大人一般。

  青年愣了,半天接不上话。

  小孩儿找来一把破刀,掘了仨坑,将父母和另一人埋了。

  她立起两块碑,拜道:“爹,娘,离离会照顾好自己的。你们等着,我很快就会去找你们。”

  说罢,又拜了几拜。

  青年看的有些无聊,转身便走。没想到小孩儿三两步赶上来,拽住他的衣角问道:“大好人,你要去哪儿?”

  青年回过头:“第一,不要叫我大好人;第二,我要去哪儿与你无关;第三,不要跟着我。”

  他说完便走。但是刚走出十几步却停下来。回头一看,离离果然躲在一个沙丘后面,探头探脑的望着他。

  他叹了口气道:“你到底想怎么样?”

  离离支吾道:“大好人,我求你件事,你帮我去找舔舔好不好?”

  “甜甜是谁?”

  “是舔舔!不是甜甜。舔舔是只狗,和我走丢了,我想去找它。”

  青年忽然在心中构筑了一个完美的计划——先帮这个小丫头找到狗,然后再当着她的面儿把狗摔死。

  这样一来,自己就算做过坏事了,足可以抵消刚才救人带来的不安。

  于是他点了点头:“好。我就陪你去找舔舔。”

  可是大漠之中找一只狗并不那么容易。他们整整奔波了三天,终于在一个小水洼旁,找到了奄奄一息的小狗。

  青年为了让女孩看清楚小狗濒死时的惨象,决定先把它救活。

  他拿出两片肉干,用水泡软,送到狗嘴边。

  舔舔闻着香味儿就起来了,它发现自己最喜欢的肉干,开心得汪汪叫。又看见主人,高兴得不要命般摇着尾巴。

  然后它一头扎在青年的手掌中,大吃特吃起来。过了半天,小狗终于吃饱喝足了,抬起亮晶晶的眼睛望着青年。

  这是一只乡下常见的小土狗,浑身脏兮兮的,一看就知道没尝过什么油水。

  青年用双手慢慢将狗捧起,心想是把它一下摔死呢,还是摔得半死不活?不知怎么做才会让女孩更痛苦。

  但就在这时,小狗忽然舔了他一口。

  这只狗之所以叫舔舔,就是因为特别爱舔东西。

  那有些温暖的、湿漉漉的舌头触碰到青年的指尖,传递出一种最简单的快乐和爱意。狗是种特别没分寸的动物,只要你对它有一点点好,它便会用十分的热情来回报你。

  青年愣了,他从没体会过善意。就在一愣神的功夫,狗子又舔了他一口。

  青年大叫一声,像被什么东西烫了似的缩回手。脸上那神佛般的笑容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惊惶和焦虑。

  人在面对善意时,往往会不知所措,锦衣恶魔也不例外。

  离离接住小狗,关切的问道:“大好人你怎么了?是哪儿不舒服吗?”

  青年背过身去,摆手道:“你……你别过来!”

  可话音未落,舔舔便冲了过来,在他脚边跳来跳去。

  女孩儿笑着道:“看,它很喜欢你呢。我告诉你个秘密,舔舔最聪明了,它喜欢的人都是大大的好人!”

  青年脸上的表情在一点一点瓦解。他喃喃自语道:“我也能做好人吗?”

  女孩忽然说道:“你帮我找到了舔舔,我也帮你一个忙吧。你有没有丢掉什么特别重要的东西?我可以让甜甜帮你。你别小看它,它的鼻子可灵了,不管是什么一闻就能找到!”

  青年默然半晌,说道:“我是个没有心的人。我想找回自己的心,能办到吗?”

  女孩有些费解,挠了挠头:“心?心就长在胸膛里,要是没了,我也不知道去哪儿找……

  但是……但是你可以相信我和舔舔,我们一定能帮你把心找回来的!”

  青年点点头:“那好,你们便帮我找心。”

  女孩高兴的拍起手来:“太好了,我们要和大好人一起走了!”

  她忽然停下问道:“大好人,你叫什么名字?”

  青年想了想:“我叫陆恒。我喜欢这个名字。”

  女孩儿道“好,从今天起你就是我和舔舔的大哥了!我看你好像武功很高的样子,现在这个世道会武功很可是很吃香的哦。说不定我还能靠你当上富婆!”

  她说完哈哈大笑,乐的鼻涕泡都冒出来了。

  陆恒忽然觉得空荡荡的胸膛里,什么东西正在悄然生长。他冷冷的说道:“走吧。”

  于是两人一狗踏上了旅程。他们的目标是外面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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