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幕后主使人,第三十四节:人间仙境
这玉女峰在崇山峻岭之间,却是一座孤峰,高耸入云,山势极其陡峭,最邪门的是这山如同一支毛笔一般,如此笔直,南宫俊围着玉女峰转了足足两圈,却始终没有找到上山的路径。南宫俊有些灰心丧气,心道:莫非那牛眼怪人戏耍自己不成,难不成血手盟的总坛不在五龙山玉女峰?对呀,这玉女峰高耸入云,又无攀山之路,怎么可能会把百万两黄金藏在这里呢?
正在他胡思乱想之际,突然有一个犹如幽灵出现在面前,着实把南宫俊吓了一跳。其实这不是什么幽灵,世界上也没有幽灵,这就是个人,只不过这人披头散发,头发几乎把脸全部挡住了,身上又穿着宽大的孝服,袖子肥大又长,看不到手,加上这人轻功绝对是一流的,他行走时,如果你不留神,还真听不到脚步声。
这披发白衣人在南宫俊面前站定,既不说话,也不动弹,只在散发的缝隙中露出了右眼,他就用这只右眼上上下下地打量着南宫俊,他这只右眼贼亮,把南宫俊瞅的有点变毛变色的。不过,南宫俊凭着经验就知道此人武功不弱,尤其是内家功夫必然是练到了一定的程度。因为眼睛就像是代表身体健康程度的两盏灯,如果这人眼神极亮,那么此人一定由里及外的很健康,如果这人的眼睛黯淡无光,那么此人要么是身体有恙,要么是心理有恙。
这披发白衣人突然发出一阵怪笑,这笑声跟夜猫子嚎叫也差不到那里去,把南宫俊听的心烦意乱,脑门子上直冒汗,五脏六腑也直翻腾,甚至还想呕吐。南宫俊突然明白过来了,原来这个怪人是在用内力攻击自己,想到此,南宫俊赶忙深吸一口天罡气,运用气功加以抵抗。幸好高进曾经传授了他一些昆仑派的上乘气功,虽说不是很多,但他日夜苦练,从来没有敢懈怠过,因此他的内功在这两年有了较大的提高。因此,南宫俊此时额头上的汗珠子反倒又消失了,脸色也恢复了红润。
那披发白衣怪人见南宫俊竟能抵抗得住自己的内力,似乎心情极其不爽,他突然大叫一声,张开两个宽大的袖子,身子跟个猛虎一般便奔着南宫俊扑来。南宫俊知道此人非常厉害,因此也不敢懈怠,急忙向右一个转身,算是躲了过去。这披发白衣怪人左手一抖袖袍,从里面突然飞出一只铁爪,直奔南宫俊的面门,把南宫俊骇出一身冷汗,南宫俊身子一矮,勉强避开了,哪知这铁爪爪锋朝下,跟个钉耙一样又猛然收了回来,这一招正抓南宫俊的后脑。南宫俊急忙就地一个十八滚,一口气滚出两丈多远,离的太近怕那怪人的铁爪太长能勾住自己。
南宫俊起身站定,连续三招没有还手,那披发白衣似乎更为恼怒,转身还想往上扑。南宫俊把手一抬,怒道:“且慢!什么情况?你是谁?咱们是有仇啊还是有怨啊?干嘛一声不哼地就要与我打斗。”
那披发白衣的怪人鼻子里呼哧呼哧地直喘粗气,冷冷地盯着南宫俊足足有一刻钟,这才开口说道:“你是何人?敢闯我白衣鬼王的地界?”
“白衣鬼王?”南宫俊嘴上重复了一边,他当然知道“白衣鬼王”,江湖上又有几个人不知道“白衣鬼王”阎德奎的呢?此人是绿林黑道了不起的高手之一,武功非常厉害,早年间为了给结拜的兄弟报仇雪恨,竟然一人杀上彭家寨,凭着这双铁爪杀光彭家七十一条人命,后来被官府通缉,他才从江湖上隐遁起来,想不到竟然会在这里遇到他。
南宫俊赶忙抱拳行礼道:“在下皮不休,奉特使之命回血手盟总坛的。只是,这五龙山玉女峰何时变成你白衣鬼王的地盘儿了?”
“白衣鬼王”阎德奎把宽大的袍袖往前一身,竟然露出一只黑不溜秋、瘦不拉几的大手,言道:“血手令何在?”
南宫俊赶忙从怀里摸出血手令放在阎德奎的手上,阎德奎把血手令拿到眼前仔细辨认,知道是真的令牌,此刻心情才平复下来,说话的语气也变得柔和了许多,他便将令牌又还给了南宫俊,言道:“原来自己人,你是红线上的人,因何私自来总坛?”
南宫俊把令牌收好了,然后又再次施礼,解释道:“阎大哥,小弟刺杀叛徒得手,但很不幸也暴露了自己血手盟眼线的身份,在特使的保荐下,我才来总坛避一避风头,待事件日后平息了,我再去他出为盟主效力。”
阎德奎想了片刻,又言道:“你以为就凭你几句话,我就能放你上山吗?”
南宫俊又赶忙把绿牡丹写的那封信掏出来,递给了阎德奎。阎德奎展开信封一看,嘿嘿一乐,言道:“嗯,有绿牡丹保荐,应该错不了!你可以上山了。”
南宫俊脸上有些尴尬,言道:“实不相瞒,小弟初来总坛,刚才围着玉女峰转了足足两圈儿,实在是没有找到攀山的路径啊。”
阎德奎扬起脖子哈哈大笑道:“当然!要是谁都能上的了玉女峰,咱们血手盟总坛还会设在这儿吗?”说罢,他用手一指半山腰的的位置,又言道:“你瞧,四十多丈高的部位,是不是有条山路?”
在阎德奎的指点下,南宫俊仔细瞧看,可不是吗?的确有一条山路,还有一层一层的石阶。适方才为何南宫俊没有发现呢?因为太高了,四十多丈高,得仰着头才能看到。而且山体外层的石头缝里长了不少的灌木和松柏,有很强的遮蔽作用,要是一般的过路之人,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阎德奎接着道:“说实话,你围着玉女峰连续转了两圈儿,我就觉得你极有可能是官府的细作,因此我才出来,想把你快快地解决了,想不到你的武功还真不赖,更想不到你竟然是自己人,咱们盟里多一些你这样武功高强的年轻人,那才能长久地称霸江湖。”
南宫俊则谦逊地言道:“我皮不休算什么武功高强,不过是三脚猫的功夫,拿不上台面来,做眼线细作倒还凑合。”
阎德奎笑道:“皮老弟,你真是太自谦了。”两个人聊起来,还越聊越近乎了。等聊了一会儿后,阎德奎言道:“皮老弟,咱不能和你再聊了,我得继续巡风放哨了。”说罢,阎德奎朝着拿起一颗鹅卵石,朝着玉女峰上的一块石壁打去,正好击中。那块石壁光秃秃的,就在山路的第一个台阶处。就看那石壁竟然向上移动,原来石壁后面竟还有个山洞,山洞里钻出一个人来,往下瞅了瞅,喊道:“原来是老阎啊!”
阎德奎笑道:“葛老弟,这是咱们血手盟红线上的兄弟,是奉绿牡丹之命来咱们总坛的。”
那姓葛的仔细瞧了瞧山脚下的南宫俊,言道:“好吧,你等会儿!”说罢转身又进了山洞,等他再出来时,手上抱着一捆牛皮绳索,往下一抖,绳索顺着山体一直垂到山脚,绳索的另一头则是固定在石洞中的。
南宫俊准备向“白衣鬼王”阎德奎辞别,等他一转身,阎德奎早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真跟个幽灵相似!那山腰石洞中的人笑道:“不用找了,以他的轻功此刻早就在几里地之外了,快上来吧!”
南宫俊提气往上一纵两丈来高,一把抓住牛皮绳索,两腿蹬住石壁,双手一倒腾,跟个猿猴似的爬了上来。等爬上石洞,这才看清,南宫俊才看清原来这姓葛的是个大高个,黑灿灿的脸樘,连鬓络腮胡子,身穿粗布衣服,腰里扎着鹿皮带,手臂上扎着鹿皮护腕,脚上蹬着牛皮靴子,乍一看就是个猎户的样子。
这姓葛的朝着石阶一指,言道:“朋友,你从这石阶上去,一直攀到云雾里,那里会有人接应。走吧!”
南宫俊往上一看,心里就倒吸了一口凉气,从这儿往上几百丈高,这可不是平地,迈开腿就能走,往上不停的攀登,人的膝盖承受着非常大的压力。但没有办法,为了揭开血手盟的秘密,他就是咬着牙也得爬上去才行。几百丈的台阶,南宫俊仗凭着轻功功底儿,咬着牙登上千米之上的云雾层,这里雾气昭昭,仅仅能看到头颅,整个身体都埋在云雾里。
南宫俊看不清路径,正踌躇间,突然云雾中冒出一个人来,黑纱照面,身披黑袍,身材颀长,就见此人离着南宫俊足有四五丈远,抬起右手朝着南宫俊招手。南宫俊在山道上,而那个怪人却在山巅之外,仿佛是在空中悬浮一般。南宫俊在迟疑间,心道这里全是云雾,脚下稍不留神就会踏空,跌下山去必然是粉身碎骨,因此南宫俊站在原地,不敢轻易动弹。那黑纱黑袍的怪人突然言道:“莫怕,尽管向我走来。”
南宫俊稳住心神,心道:世间哪有什么神仙和幽灵,这怪人必然是踩在实处,南宫俊也是豁出去了,朝着那黑纱黑袍的怪人走去,等迈出第一步,南宫俊这才真正放下心来,原来云雾之中竟然有一条窄窄的石板,这石板连接两座高峰,一座是玉女峰,一座是石寨峰,石寨峰比玉女峰还要高出一百多丈。南宫俊来到石寨峰,这才真正进入血手盟总坛的腹地。那黑纱黑袍的怪人冲着南宫俊一抱拳,言道:“皮大侠,在下血手盟勾魂使者,专程在此等候,数日前,总坛就已经接到绿牡丹的飞鸽传书,现在,你随我来。”
这一次,南宫俊不用在攀山了,因为石寨峰比玉女峰要宽绰很多,南宫俊跟着勾魂使者一直往前走,原来这石寨山的山体早就被血手盟的匠人凿穿,眼前是一条笔直的隧道,等二人走到隧道尽头,眼前竟然是一架可升可降的旋梯,就跟现在的电梯没什么两样,旋梯四角被铁链系住,下面有专人推动机关,缓缓下降到血手盟的总坛。
伴随着旋梯的下降,南宫俊暗自吃惊,想不到那么大的石寨峰竟然被血手盟从中间掏空,他又忽然想起湘味馆的伙计说的话,近几年,五龙山突然被官府封山,猎户、樵夫都不得进山。南宫俊心中在画魂:岳阳府本地的官府会不会与血手盟有一定的关系?要不然为何要封山,血手盟也就是近三年才突然崛起,大肆网罗绿林道的杀手和名门正派的高手,南宫俊不敢断言,倘若真是这样,整个朝廷就有可能分裂,也就是说有一股官方势力不是皇帝的人,对皇帝阳奉阴违,背地里却干着推翻朝廷的勾当。这应该是最糟糕的情况!
等到旋梯落了地,勾魂使者朝着前方一指,言道:“你尽管往前走,会有人指引你去见盟主。”说罢,勾魂使者转身又上了旋梯,他的值守范围就是石板桥!
南宫俊辞别勾魂使者后,独自一人往前走,好在每隔着十几步,两旁的石壁上就有火把照面。等走了大约一百多步后,果然在隧道之中有人在等着他,这人红纱照面,一身红袍子,身材婀娜,前凸后翘,一头乌发盘起,显得极为美艳,一双大眼睛水汪汪的,似乎会说话,很显然这是一位绝世美女,只不过红纱照面看不清他的五官。
南宫俊向这位绝色美人抱拳施礼道:“在下皮不休,参见使者。”
那女使者微微一笑,也向南宫俊来了个万福,举止动作十分的得体,她把手一挥,言道:“皮大侠,请随我来。”说着一转身,便往里面走去,约么百步左右,往右一转,眼前是一个阔绰的大厅,大厅周遭每隔十步便有一个七八尺高的火盆,火焰烧的正浓,但在这大厅里,毫无炙热感,南宫俊仔细瞧看,原来这大厅四周竟然有几十个气孔,本就是半山腰,加上风大,因此这大厅的温度正正好好,最为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