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救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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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六月的天气四处流火一样炎热,即使已经是黄昏时分,金灿灿的太阳依然威风凛凛地藐视着下面的城市,逼得路上的人们全都匆匆而行,连车辆都比平时快了许多。

    唐娆走在明亮灼热的阳光下,身上一点儿汗渍也没有,真的是像诗词中写的那样‘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她想这也是泉水带来的一大好处。

    自从唐娆日常生活中饮用泉水,还用泉水洗澡后,她不但皮肤变得雪白光滑,娇嫩的好像是刚出生没多久的婴儿,连筋骨也变得非常柔韧灵活,即使做那些前世的高难度瑜珈动作也没有问题,动作轻盈的好像是一阵微风,连脚步声都几乎听不见,现在她早上去跑步跑上一个小时脸不红气不喘的,这一切都表明她的身体已经完全被改造到了最佳状态。

    不仅如此,也许是泉水中长着金莲的缘故,唐娆现在身上总是散发着清雅的莲花芬芳,周围的人闻到了都说好闻,云如烟和郑芳芳都问她是用了什么牌子的香水,让她敷衍过去了。

    街上过往的行人不是往阴凉的树下跑,就是撑着伞,见到唐娆那么悠然自在地走在毒辣的日头下,都十分羡慕惊奇,在看到她的容貌后更是情不自禁地多看上几眼。

    唐娆低头微微笑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回头率吧?!没想到这个词也会出现在自已身上,前世她可是个平凡的如同大海中的一滴水,即使不眨眼地看上一个小时,只要丢到人群里一分钟就会分不出来的那种人!看来是真的变漂亮了。

    摸摸娇嫩的脸庞,唐娆心中有一丝丝喜悦,她想到了前世她暗恋多年至死不忘的那个人,想如果前世她也是这样美丽,自已是不是就会有勇气在他面前尽情绽放,他是不是就不会将她当成路人甲一样的存在,他们是不是就会有希望在一起?

    也许有这个可能,但是也只是也许,毕竟他所在的家庭有许多的束缚,并不是所有的王子都可以自由地迎娶灰姑娘,所以,如果想要站在王子的身边,就一定要成为一个公主!

    唐娆知道自已一定会成为一个公主,还会是一个女王,不仅是为了爱情,还为了自已的尊严,重生的这一世,她绝不能再过那种任人欺凌践踏的生活,如果还要重复前世,她宁愿灰飞烟灭!

    无论是公主还是女王,都是要拥有大量金钱的,贫穷的贵族也是不可能长久地拥有尊严的,所以唐娆现在的目标就是赚钱。参加服装设计大赛只要不出意外肯定会有回音,大笔的奖金跑不了。考上英帝中学会得到育德中学的奖金,那也是一大笔钱。但是那都是在以后,至少都要等一个月才能把钱拿到手,而现在唐娆急需用钱!

    自从知道泉水对植物有特别的作用之后,唐娆做了许多试验,得出了结果,这些泉水可以加速植物生长,没有稀释过的泉水可以让植物在最短的时间长到最颠峰的状态,而对那些花朵,它好像可以刺激那些花朵中所有隐藏的基因,让它们全部发挥出来,那两棵牡丹花就是最好的例子。

    唐娆去农贸市场买到了上好的野山参的种子,居然种活了十二棵,只可惜那人参长的并不是太快,离开花还远着呢,唐娆想也许人参是天地至宝,所以这泉水虽然可以让它加快生长周期,但是也不会像黄瓜白菜这些普通植物那样一夜就可以开花结果的。她如果想要靠这些人参赚钱,也只好慢慢等着了。

    所以,这次唐娆来农贸市场是卖那株七色牡丹花的,那株黑色牡丹她要留着送给郁老爷子,就只能卖这株七色牡丹花了,谁让她急需用钱呢。她现在真有点后悔拒绝收下江瑞送来的支票了,如果有那些支票,她又怎么会没有钱买去参加宴会的礼服的钱呢?还好,她有神奇的泉水帮忙,这株牡丹花卖了个很好的价钱,店主对能开七种颜色的牡丹十分喜欢,还对她说以后还有什么好花都可以送到他那里,价钱好商量。

    这株牡丹卖了一万块钱,唐娆还是很满意的,她转身就去买了几块上好的绸缎,对参加宴会的礼服,她准备自已亲手做,一来她还真是看不上现在的服装款式,二来她准备练练手,以后她可是打算靠设计服装赚钱呢,一个好的设计师同时也是一个好裁缝,他们都会自已做版衣,唐娆对于这一点还是知道的。

    从绸缎庄里出来,天色已经暗下来,天穹中挂满了繁星,月亮还没有升起来,这一片路灯很少,人也不多,唐娆有些害怕,她包里还有一大沓钱呢!

    想什么来什么,她没走几步,就感觉有人跟上了自已,刚想要出声,就被一把刀顶住了后腰,被两个青年男子拉到了一个巷子里。

    “妹子,你长的可真漂亮,陪我们玩玩吧!”一个染色黄发的小青年摸着唐娆的脸色迷迷地说,摸了一把后怪叫道:“皮肤真好,水似的,真是赚到了!”

    另一个瘦高个儿推他一把不满地说:“你劫色,我劫财,把她的包给我。”

    唐娆眼睛一眯,那个黄毛一手忙着摸她一手夺她的包时,膝盖往上一顶,同时举起手中的包用力地砸在他的脸上,只听一声惨叫,黄毛抱着下身像个虾米一样蜷成一团乱滚。瘦高个儿一愣,唐娆已经一脚踹过来,动作快速优美,但是力道却十分得,瘦高个儿只觉得腰间剧痛,被踹的后退两步,倒在地上,想爬起来,却怎么也挣扎不起来。

    唐娆见他们倒了,见好就收,抱着包飞快地跑了。唐娆跑着跑着,忽然想起了前世临死前被那个撒旦一样的男人追着的时候,心立刻慌起来,慌不择路,脚下一滑,好像踩在了什么东西上,一下子摔在地上,疼的她啊地一声叫出来。

    唐娆又疼又怕,急忙坐起来,看见膝盖擦破了,心里懊恼极了,想自已在害怕什么啊?!已经是前世的事了,那个人已经追不到自已了,他已经被永远地甩在了前世,自已还在怕什么?!这样子怎么能成大事?!

    为自已打了气,唐娆心中的恐慌终于不见了,她现出泉水,为自已治好了伤,然后收起泉水,看这里是一个垃圾堆,前方有点点灯火飞快穿梭,那是车的灯光,前面就是大道,她松了口气,站起身准备走到大道上去拦辆车回家。

    就在唐娆要迈出脚步时,她的脚腕被抓住了!唐娆吓了一跳,用力地甩脚想要蹬开抓住自已脚的东西,却怎么也甩不掉,她只能低头去看,然后就愣住了。

    此时月亮不知道从哪里出来了,朦胧的月色下,可以看见脚边的这一堆黑呼呼的东西好像是个人形!那抓着自已脚腕的好像是只人手!可是那堆东西不动,唐娆不敢确定,她又动了动脚,那抓着脚腕的东西紧了一下,然后那个黑影动了,居然真的是个人。

    “救、我!”

    是个男人的声音,十分喑哑,听不出年纪,但是奇怪地是唐娆仍然可以从那个声音里听到明显的威严,让这个虚弱的声音根本不像是在求救,倒像是命令。

    唐娆真不想理这个人,谁知道他是好人还是坏人!总知是个麻烦的人!重生后的唐娆心眼儿还真不是特别良善,前世经历了太多的险恶人心,她虽然还对生活充满了希望,也总是会去打击生活中许多的不如意,喜欢翻云覆雨,但是不代表她愿意随意涉险,还是不知根底的危险,重生一次不易,她可不想死的不明不白。

    尽管不想理这个人,但是却不得不理,谁让他死死抓住她的脚腕呢!?唐娆无奈地蹲下身,仔细地打量这个人身上是不是哪里受伤了,发现他胳膊上有血,有一道伤口,然后全身就没有伤口了,她想了想,摸了摸他的头,果然觉到了异常,他的头被重物击打过。

    唐娆检查时,这个人挣扎了一下,又昏过去了。唐娆见他身上穿的是非常名贵的衣服,但是身上没钱包没手机,想他可以是个倒霉的被抢劫的人,和自已同病相怜,叹了口气,只能现出泉水,喂他喝了好几口,然后又用泉水治好了他手臂上的伤口,就扒开他的手,站起来。

    她动了一下脚,觉得脚腕疼的厉害,想这个人虚弱的在这里动不了居然还有如此的腕力,真不是个普通的人物,本来是应该让人报恩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觉得有些危险,还是早早离开为妙。

    “我已经治好了你的伤,一会儿再让警察来救你,也算是仁至义尽了,就此别过吧!”

    唐娆拍拍裙子上的垃圾,弄了一手污渍,皱了一下挺挺的鼻子,觉得这里的气味真是太难闻了,立刻飞也似地走了。

    她没有看见,朦胧的月色下,有一双深沉的眼睛正盯着她离去的背影,像是捕食的野兽看到了目标。

    明天会多更,写完一章更一章,时间真的不确定,我以后有时间存稿了,可以就会在确定的时间更了,体谅体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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